四、有关婚姻缔结法律适用问题的国际公约 1.《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公约对婚姻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结婚实质要件以当事人本国法为主,兼采婚姻缔结地法。 结婚形式要件以婚姻缔结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 2.《关于婚姻缔结以及婚姻有效性的承认的公约》 公约采用了婚姻缔结地法为婚姻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准据法。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