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护的法律适用
监护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一)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1、适用被监护人属人法。这被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所采纳。
2、适用法院地法。这以英国最为典型,
(二)有关涉外监护的国际公约
1961年《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就未成年人监护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作了具体规定。它兼顾了各国不同的利益,提出"惯常居所地"并赋予"惯常居所地法"以更大的适用权力,同时给予被监护人本国的机关和本国法一定的权力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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