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一、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宋、元、明承袭唐制,明末、清发生逆转,采属地主义立场。
  1918年北洋政府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法典《法律适用条例》。
  1953年中国台湾颁布《涉外法律适用法》。
  1978年我国开始国际私法的立法工作,在一些重要法典中对国际私法作了规定。
  我国陆续加入了一些国际私法公约,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
  二、我国国际私法学说史
  唐朝《唐律疏议》对《永徽律》国际私法规范的解释是我国最早的国际私法理论。宋朝汪大猷发表过对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属地法的主张。清末光绪31年出版的《法政粹编》法律丛书中的《国际私法》是我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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