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连接点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连接点反映着特定的民事关系与一定地域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连接点多以国籍、住所、居所、营业地、物之所在地、行为地等客观标志确立,现在连接点的确立,除采用客观标志外,还采用主观因素与客观标志相结合的方式确立连接点,如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四、冲突规范的类型
  (一) 单边冲突规范   (二) 双边冲突规范 
  (三) 选择型冲突规范  (四) 重逢型冲突规范
  五、系属公式
  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又称作系属公式,其种类有: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