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客观标志说
客观标志说是指法院依照“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以与合同有关的客观标志为依据,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在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与合同有关的客观标志主要有:
合同订立地、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国籍或住所、物之所在地、法院地或仲裁地。
三、最密切联系说
(一)最密切联系说的概念与特征
1.最密切联系说是指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自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2.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特征:
(1)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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