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思自治的方式
意思自治的方式即指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与默示的意思自治。
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
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其意义正如莫里斯所指出的:“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并未明确表示,当事人可能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只能由法院推定其意思,即由法院为当事人确定作为一个公平合理的当事人,他们在订立契约时如果想到这一点本来会指明的准据法。”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