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相通性 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并不因为行政等级的差异而截然不同。领导学之所以能够作为一门学科而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各种等级、各个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组织之外,存在着具有通用性的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这些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并不随着等级的提升、组织类型的转化而变化,尽管不同层次的领导者承担的责任和职能有着很大的差异,但这并没有导致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断裂和分立。由于在任何组织中都不应存在越级领导这一现象,任何组织、任何级别的领导活动在领导艺术原理和领导层面上就存在着很强的相通性。这也是领导学具有特殊价值的根源所在。当然,不同类型的组织会孕育出不同的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但是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的差异并不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差异性和相悖性。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的差异恰恰说明了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在不同类型的组织拥有不同的体现方式。 首先,领导的分层原则决定了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相通性。我们知道,任何一个领导者或任何一个领导机构面对的不是单个的个体。它总是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层次系列,确定一定的领导幅度,将整个组织整合在一起。因此,不管是高层次的领导者,还是低层次的领导者,他所面对的下属容量及其所控制的领导幅度,尽管在不同性质的组织中存在着一些区别,但可以肯定地说不存在什么天壤之别。正是从这一角度来说,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存在着很强的相通性,这是由分层领导原则所决定的。那么,为什么领导活动要服从于分层领导的原则呢? 一是因为分层领导是由领导幅度所决定的。领导幅度在军事组织、教育组织、政府组织以及企业组织中尽管有所差异,但是领导幅度并不是无边无垠的。在企业组织中就存在着每一层次的领导幅度应保持在5-10人之说。所以,领导幅度的存在决定了跨级领导或越权领导的现象都有可能违背领导规律。高层领导者不包办下级的事务,也不能越级处理,而下层领导者不能将其领导幅度内的问题无原则上交。正是通过领导幅度的确定,使领导活动能够将各个层次联结在一起,并将组织目标贯通到每个人的行动之中。 二是因为分层领导是与领导功能相适应的。在一个领导系统中,上层领导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大政方针和发展方向的确定,愈往底层,其具体执行的功能就愈明显。进行合理的分层领导,将相同或相近的功能划分为一个层次,使不同层次的领导功能能够正常发挥,以实现较高的领导效能,这几乎是所有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规则。例如,企业通常划分为经营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其次,领导活动的特性决定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相通性。我们知道,领导活动不同于其他社会活动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不仅面对事,还要面对人。通过做人的工作,以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是领导活动最重要的特性。因此,对于不同层次的领导者来说,尽管在技术技能、观念技能上存在差异,但在人文技能方面却没有任何不同。也就是说,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必须依赖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才能保证领导活动的成功。由此导致了领导活动必然要以激励、动员和鼓舞员工为核心。而从领导学的角度来看,激励的艺术、用人的艺术以及许多领导技巧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它并不因为领导等级的差异而有着什么天壤之别。尽管不同等级的领导者所拥有的权力容量和所承担的责任会有不同,但这并不构成对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相通性的否定。 由此可见,不管领导结构的变革如何迅速,也不管领导活动的内容如何复杂,领导原理和领导艺术的相通性是难以被打破的。因为它在本质上说明了世界上不存在万能的、能够控制一切的领导者。领导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社会活动,就在于这是一种必须依靠下属才能将决策方案转化为现实成果的社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