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领导者。在行政活动过程,领导者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不仅要树立正确的领导理念,而且还要有发动和鼓励下属的能力和技巧,更为重要的是他要把领导目标内化为下属为之奉献的导引力量,使整个组织在一种积极的状态中运转。与此同时,领导者还要根据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领导战略和领导手法,以提高组织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二,被领导者。领导活动的顺利推行必然是在群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沟通的过程中实现的。这是领导活动不同于其他所有社会活动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即领导行为和领导目标之间的间接性。它决定了领导目标的实现不是依靠领导者自身的身体力行去实现的,而是依靠群体成员自身的积极行动得以实现的。这样就使得领导者必须将群体成员视为一种唯一能够扩大资源的资源,而不是将自身的利益需求置于首要地位。 第三,领导目标。领导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领导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决不是领导者自身的单一化受益,而是使组织价值、个体价值和领导者自身的价值三个方面都获得社会的肯定。豪斯在1971年提出的“途径——目标理论”中就指出,领导者必须引导下属走上一条能够使下属和组织双方都能满意和受益的道路。只有当领导者的谋略或结构行为适应于工作的特点,适应于下属的要求、能力和人格时,他们的工作效绩才能达到最佳。 第四,客观环境。任何领导活动必须在适应或有效改造外在环境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有效性。把领导活动封闭在组织内部就能取得成功的想法已被证明是错误的。情势理论认为,任何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都会把领导方式与环境力量的相关性置于重要地位。 所以,我们决不能把领导理解为以领导者为原点在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运动过程中进行的行为。它实际上是将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和组织成员都能接纳的目标贯通在一起的行为,其中领导者的发动作用和被领导者的执行功能都应该是等量齐观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