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与管理的分化

   上面已指出,领导工作自古有之。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于人类的共同劳动。诚如马克思指出的:“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告诉我们,当社会劳动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对这种劳动进行“指挥”和“协调”的客观要求,并且必然分化出“领导”这样一个专门的社会职能。这种分化经历了一个自然历史发展的过程。
   在以小生产为主体的传统时期,社会活动的规模狭小,技术落后,信息闭塞,领导与管理二为一体。这时领导活动的成效主要依靠领导者个人的知识、智慧和身体力行。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以后,工厂生产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由于生产量的巨大增长,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形式日益复杂,导致了对管理人员的大量需要,管理阶层迅速兴起。这种趋势客观上要求企业的领导权和管理权相对分离。1841年,美国东部一家铁路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在州议会的干预下,被迫进行了领导体制的改革。企业中实行老板只拿利润,不再参与管理的制度。这是美国第一家由经理人员管理的企业,实现了企业所有权、领导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它标志着领导活动与管理活动相对脱离的初级阶段的开端。
   随着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领导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加快了步伐。192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首次实行“集体决策、分散管理”的所谓“超事业部”制,即政策决定与具体管理彻底分家。这种“超事业部”制的实行和推广,标志着企业生产中领导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进入了高级阶段。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领导活动与管理活动的这种高度分化,需要领导理论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