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者责任的含义
   领导者被授予一定职位而有了名位,被赋予一定权力而有了支配性影响,但职位与职权都不是没有相应约束就可以享有的。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职位、职权由权力部门或上级组织所规定或要求;二是在一定名位上享有一定权力的领导者,还必须负有与名位与权力相应的责任,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即担负起与权力相当的成败荣辱的个人责任。这就是领导者的责任。
   领导者责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整体说,主要由政治、工作、法律三个层面构成。所谓政治责任,就是一个领导者依照权力机构或授予者的要求进行工作,完成工作过程之后,造成的客观社会影响。这种影响,从大的方面讲,有人们依照整体的领导工作效率和效果,对作为活动背景的社会制度的积极或消极的评价;从具体的方面讲,则包括人们借领导者个人的工作效果,对领导者素质、能力和个人综合状况的评估。所谓工作责任,则是指领导者自己的岗位责任与领导责任。岗位责任,指的是领导者担任某一职务,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对成败的个人担当。所谓领导责任,指的是领导者通过规划、组织、指挥、决策、用人、监督、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所必负有的促其成而避其败的职责。所谓法律责任,则是指领导者担任某一职务,运用某种权力,而对法律所应做出的回应;另一方面,则是对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的社会影响的一种负面规定所做出的反馈。这一层意思是说,如果一个领导者只专注投入,而不问产出,只美化动机,而不视效果,那么,法律就会对之进行惩罚。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领导效率内涵于领导者责任之中。领导者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表述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