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体制的含义 一般说来,体制就是各项具体制度的总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各种模式。领导体制指的是组织内部以领导权限划分为基础所设置的机构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和规范的总和。领导体制是领导关系的制度化、体系化。因此,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三个环节:(1)机构的设置;(2)领导权限的划分;(3)机构之间的关系模式。在这三个环节中,领导权限的划分是领导体制的核心。 具体来说,领导体制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领导组织结构。这是指领导组织内部各个基本要素的构成问题。 2、领导的层次与跨度。所谓领导层次,是指纵向组织结构的等级层次。有多少等级层次,就有多少领导层次。领导跨度亦称“领导控制跨度”,指一个领导者能直接有效地指挥下级的幅度。现代领导工作,由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一个领导者能够直接有效地领导与指挥下属的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一般原则是:下层领导跨度可以大些,上层则应该小些,呈金字塔式的领导层次。但是领导跨度究竟以多大为宜,至今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有学者根据统计分析,提出领导机制“二八律”。其基本要点是:在一般领导机构中,担任正职的领导者宜有两位副手和八位下属,担任副职的领导者则应当有两位助手和八位下属。这种理论可供各级领导者在建立领导组织结构时作为参考。 3、领导机构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划分。这种职权划分,要求建立严格的从上而下的领导行政法则和岗位责任制,对各个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这是领导体制的核心问题。 4、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即狭义的人事制度,包括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回避、离(退)休等方面的制度。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