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同一个领导层级的各机关,或者一个机关中的各个构成单位,所接受的上级指挥、控制和监督完全集中于一位行政首长或者是一个上级机关者,称之为完整制,或称集约制、议员统属制。同一层级的各机关、或一个机关的各构成单位,所受到上级的指挥、控制和监督不集中于一位领导者或一个上级机关者,称作分离制,或称独立制、多元统属制。我们通常所说的“条块分离”式领导,就是这种分离制的领导体制。
   完整制发挥得好,其优点是:权力集中,易统筹计划,责任分明,减少相互推诿、扯皮,避免工作重复和减少“内耗”,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完整制的缺点是:权力高度集中,易滋生首长的独断专横,压制下属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政策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下级养成对上级的依赖性等,行动迟缓,效率低下。而权力一旦落在坏人手里,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分离制的优点是:权力分散,容易防止专断与滥用权力;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所谓“乱世出英雄”,就是在完整制削弱的情况下英雄辈出的结果。此外,在分离制的情况下,即使上级领导机关不健全、不称职或决策失误,也不至于对全局发生重大影响。分离制如果发挥得不好,其缺点和后果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各独立单位各自为政,权力冲突,工作重复,内耗严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现代思维的非平衡系统理论,也称开放系统理论,提出开放系统的组织功能是动态的活结构,是非平衡的、有抗干扰能力的、适应环境变化的有序结构。这种结构对环境开放,能吸收外界能量,而内部的元素间又有一种围绕目标的协同作用。协同作用越强,结构功能越好,并产生结钩功能增大现象。所以完整制与分离制的固定形态实际上是不存的,只有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体制结构上表现出动态性管理,才能使完整制、分离制两方面的功能在有机结合中发挥得更好,使两者的负效应压缩到最小限度。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协调发展与高度综合的内在趋势日益明显;加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变得复杂,出现了利益关系在整体基础上的多元化,因而各地区、各部门的联系不可能是完整的体制,许多地方要用经济杠杆来支配。在这样的情况下,严守完整制是行不通的。
   我国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弊病。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合理、适度分权,扩大地方、部门和企业的自主权,使领导体制充满活力。但是,要清醒认识到,分离制是同完整制密切联系的,而且有些领域,有些计划,有些时候还要强调完整制。比如,从确保某些战略重点目标的实现和外贸、外事整体利益不受侵害出发,严守完整制是应该的。在特定条件下为加强宏观控制,实行完整制也是必要的。
   总之,完整制和分离制是一个矛盾的两方面,它们各有利弊。有效的领导体制应当是完整制与分离制的有机统一。为此,领导者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科学地统权,科学地分权,做到统分相宜,统分相长,防止“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弊端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