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党政分开,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此,我们是绝对不能动摇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政党和政权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是不相同的。所以,必须实行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使执政的共产党从直接代替政府系统作决定、发指令的体制,转变到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通过由政府系统依法行使职权的方式,实现对政府系统的政治领导的体制。为此:
(1)明确划分党政的不同职能,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党内一部分主要领导同志不兼政府职务,可以集中精力管党,管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凡是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
(2)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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