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论方法 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要素按一定结构方式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现代领导的每一个基本要素,都不是孤立的,它既在自己的系统之内,又与其他系统发生各种形式的联系。从领导活动的一定目的性和功能优化的控制要求出发,按照事物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形式中加以考察,这就是系统方法。这种系统方法要求从事物的系统性出发,始终着眼从总体与部分(要素)、部分与部分、整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把握对象。 在领导活动中应用系统方法时,要遵循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目的性原则。每一个系统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性;系统的结构一定要根据系统的目的和功能设置;要强调子系统(单元)服从母系统的目的;一个系统通常只能有一个目的。 第二,整体性原则。从整体去观察各个部分存在的意义;局部的目的和功能要服从整体的目的和功能;局部不能代表整体。整体功能大于各局部功能的总和,这是整体性原则中重要的一条。 第三,联系性原则。既要分析组成系统的各要素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又要注意系统与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上层次和下层次之间的联系。 第四,结构性原则。要素功能不等于系统功能,系统的功能主要由结构决定。结构不同,系统功能则不同。即使相同的成分,结构不同,性质也不同。 第五,层次性。层次性是各系统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任何复杂系统都有一定的层次结构;每一层次都具有各自的功能;同一层次的各子系统之间的横的联系,由各子系统本身自立进行,只有在他们不协调,发生矛盾时,才需要上一层次干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