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是由组织(它的领导层)来制定和实施的。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都是组织的行为。
   2、政策是实现组织目标的谋略。为了追求预定的目标,解决存在的问题,调整内外各种关系,组织的领导机构必然制定各种政策,这些政策是领导机构的认识过程和思维过程的产物。要求领导者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3、政策是规范组织行为的准则。政策一经制定,它对于整个组织的行为就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善于运用政策协调组织的行为以达到预定目标,这是一个领导艺术问题。
   把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可以说,政策就是关于组织目标与行为的谋略和指令。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运用科学理论所制定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需经组织程序的确认方构成政策。马克思的《资本论》提供了一种理论,一种政策主张。只有当它具体化为共产党的战略策略时,才成为政策。强调这一点,对于我们有两重意义。首先,各级领导、政策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理论研究的知识分子,其研究需经过组织程序,才能从个人意见上升为政策。其次,未经组织确认的,就不具备合法的政策资格;硬要通过非组织手段来推行,就是我们口语所说的“土政策”,这是需要反对的倾向。在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刻,一定要注重建立程序化运作的体制运转规则,一定要注意防止这种“体制外”操作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