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性原则 民主原则的意思是,政策要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要经过必要的讨论、协商、对比,以及批评与辩论。 在某些组织类型中,如封建政权、寡头公司、教会组织、独裁者控制的政党等等,其最高决策者的一句话就可以是政策。但在现代社会组织中,按民主的方式决定政策是被大多数人承认的原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现代无产阶级政党,在政策制定问题上也必须坚持民主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要求我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遵循科学的认识方法,使所制定的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制定政策的过程就是一个认识和决策的过程。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各级领导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则,这是保证政策的科学性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在深入调查研究,详细占有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理性思索;强调认识与实践的能力的辩证的相互联系。这些都需要各级领导者反复学习和运用。此外,还应当根据需要,运用现代的科学认识方法、研究手段和决策技术,以迅速而广泛地掌握各种信息,并做出准确的判断。 各种科学认识方法的问题已经谈得很多,这里要强调的是,为了使政策的科学性有保证,负有政策制定责任的领导者应该朝“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努力,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素养。 (三)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是指一项政策必须具备实际推行的可能性。 政策的民意代表性(民主性),政策的客观正确性(科学性),是构成政策可行性的两个基本因素和保证。毫无疑问,在错误判断基础上制定的政策,或者从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望出发而制定的政策,在实践中终归是要失败的。但是,政策之可行性问题又不仅仅是民主性和科学性的问题。社会生活中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会对政策的是否可行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是决定性的影响。下面的几个方面是领导在政策可行性问题上应该予以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