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峰区年龄原则。人的才能和人自身一样,从萌发到鼎盛再到衰退,整个过程表现为一个抛物线过程。人的一生中存在着才能最佳期,一般来说,是30-45岁之间。这一时期,是人的精力最充沛,才华最横溢,体格最完善的时期。所以,在这一时期启用人才,就能避免人才的浪费,使投入产出比达到最优化。
   2、扬长避短原则。一方面“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看准人的长处加以利用,是合理用人的真谛所在。唐太宗《帝范·审官篇》中的一段话“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便生动地说明了这一道理。另一方面,避人之短不是说不看或看不到人的短处,而是说在用人时不要老盯着人的短处,要想方设法在限制其短处起作用的同时尽量弥补其短处,从而促使其长处得到正确而充分的发挥。
   3、量才任职,职能相称原则。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首先对各种职位的具体要求、任务和职责等,有一个明确详细的规定,为量才任职设立一个客观的标准和依据。然后正确鉴别人才的类型、特点、层次,并按能力大小分别安排相应的职位,如发现职能不对应者,应果断调整,该升的升,该降的降。同时,要做到职、责、权三位一体,互相统一,使人才在其位,有其权,负其责,尽其能。
   4、诚信不疑原则。既然根据人才的特点把其放到了合适的位置上,就应该对其给予充分的信任,让其大胆地展开工作,创造业绩。心理学研究证明,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当他的自尊心受到尊重时,他的才智将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尊重和信任是使用人的前提。如果领导者既要使用一个人,而又不充分信任他,就会使下级在工作中缩手缩脚,并导致下级产生离心倾向。同时,信任下级也是领导者自信的表现。
   5、明责授权原则。明责授权就是明确责任,并根据其所担负的责任授予其相应的权力,从而使每一个层次的人员都能有其职,尽其责、使其智、成其事。领导者在授权时应首先考虑单位或组织的规模,授权范围应视领导者能够弄清问题并做出正确决策的范围而定。其次,要看单位或组织业务活动的性质,专业性越强应授予更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