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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概念。行政一词在中国古代就有。古代所说的行政,意为处理政事,执行政务。近代西方学者洛克、孟德斯鸠等所说的行政指得是政府的权力和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行政一词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把它理解为勤杂事务或对这类事务的管理。另一种是把它理解为权力当局。
西方学者行政的理解有三种观点:
(一)狭义行政说:认为行政是指除国家立法、司法系统以外的行政系统所从事的活动。以美国行政学学魏劳毕为代表。在《行政学原理》一书中,提出行政仅仅是指政府部门的政务活动的观点。它把行政概念的质的规定表明得比较明确,但是不能全面反映当代“三权分立”之间的关系。
(二)广义的行政说:认为行政是指一种与政治相分离的,为了实现国家目的的执行活动。以美国行政学家古德诺为代表。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认为行政与政治是分离的,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意义在于促使行政学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并逐步形成一门独立的科学。缺陷是片面地强调政治与行政两者之间的分离。
(三)最广义行政说:认为行政是指国家所有机关(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各系统所属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的管理与处理。以美国学者西蒙等人为代表。著有《行政学》。
(四)马克思主义关于行政概论的理解。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以行政机关为前提,正确地提示了行政的内涵,指明了行政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行政是国家的活动,即国家的一项职能。
第二,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即国家必须通过行政组织,才有可能履行国家的行政职能。
第三,行政是相对于国家的立法机关而言的。
(五)行政管理即是由行政和管理组成的复合词。
行政管理: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组织活动。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客体是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行政主体活动的主要方式和目的是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国家意志。
(六)行政管理学:是指研究和探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行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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