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的特点
  第一,广泛性。它包括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在运行过程中又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职能。
  第二,适应性。它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发展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变化而作出调整。
  第三,执行性。行政管理必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人民代表大地的决定和决议。
  第四,层次性。不同层次的政府职能有所差异。行政管理职能体系的层次既有相对独立性也有相互贯通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五,动态性。政府职能隋着行政环境的变化以及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变化。

 (二)政府职能的类别
  政府职能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
  第一,从国家的阶级本质看,可以分为剥削阶级国家的行政职能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
  第二,从发挥作用的领域看,可以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第三,从行政作用的性质看,可以分为统治性职能、保卫性职能、管理性职能、服务性职能。
  第四,从行政管理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看,可以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控制职能、指挥职能、协调职能、沟通职能、监督职能等。
  第五,从行政控制的幅度看,可以分为高层次行政职能、中层次行政职能、低层次行政职能。

  这些职能之间是相互交错、相互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