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制: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属于同一个最高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从属于立法机关,仅是立法机关的执行部门的政体形式和政权活动的原则。

  现代议行合一制的雏形是巴黎公社。原苏维埃制度,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形式,都有被认为是议行合一制度。

  议行合一制的基本特点:第一,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均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它有选举权、决定权、罢免权。

  议行合一制的理论依据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