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权属调查

一、权属调查(Ownership Inventory)的概念与任务

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进行的实地核实、调查与记录。调查的成果经过土地 产权人认可,可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和登记发证,提供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权属调查的核心是界址调查。

二、权属调查的内容

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宗地位置、界线、权属状况和使用状况等的调查。具体叙述如下:

1、查清宗地的权属和权源状况;

2、查清宗地相关行政界线、地理名称以及四至;

3、查清宗地界址点、线的位置、类别和种类;

4、查清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地价、共有情况等内容。         

三、权属调查的程序与方法

权属调查主要包括权属审核(即审核登记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合法性及权利人的资格)、实地调查确权(即现场明确土地的权属、界线等并定界)两部分。初始权属调查的具体步骤如图3-3所示:

3-3 初始权属调查流程图

四、权属调查注意事项

1.权属调查的基本原则

权属调查,尤其是界址调查是所有地籍调查工作的核心与基础。由于实际调查中存在着权属界址纠纷,所以,权属调查时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情况,以权源为主,同时考虑宗地的实际使用情况,通过反复协商,取得一个较合理的结果。因此,调查中对于土地的来源应有充分的了解,准备好足够的相关材料,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实施确权政策措施时,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

1)维护法律(如《宪法》、《土地法》)法规的严肃性,应该结合确权,严肃查处侵占、乱占、多占土地等的违法行为。

2)尊重历史事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确权,而不是“悬而不决”。

3)充分考虑提高土地利用、使用效益。

4)严格依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技术要求,确保确权的工作质量,减少人为误差。

2.调查底图的准备

为保证权属调查中所有宗地的调查不重不漏,每个地区开始权属调查前,应该对该地区所有土地预编宗地号、界址点号。即依照调查区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该区较新的大比例地形图或平面图先划分不同的街坊,进而结合土地权属、权源材料以及旧的地籍图等,逐宗编绘调查用工作底图,并预编宗地号、界址号。

界址点的编排采用按照宗地顺序依次编排的方法,缺号按顺序递补。宗地内界址点,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由“1”号起编号。编好一宗地,则继续编下一宗地界址点号。

3.界标(Boundary Monument)的设定

权属调查时应在无争议的界址点处设置界址点标志。实地指界时,土地部门应首先对土地使用者、相关使用者(临宗使用者和共用宗土地使用者),以及以上几方土地使用者的法人代表无法出席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进行认证。经各有关方确认界址点(线)无争议后,填写《地籍调查表》并签章,同时现场埋设为界址点标志。

如有争议现场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填写《纠纷原由书》,说明争议位置、缘由、调查员意见,并送土地登记办公室处理。若仍然无法解决,可以把争议界在图表中标明。

界标设定之后,应及时绘制宗地草图,实地丈量界址线长度并记录填写于调查表中。对一些界址点必要时还应做一定的“点之记”,以便以后实地进行界址点位恢复。

界标的类型可根据实地情况,选择不同的材质。

4.调查表的填写

权属调查的结果应在现场记录于调查表上。填表时应注意:

1)要特别注意对权属界线的记载,记录应为点—线—点。对于围墙等线状地物,界址应标明界址线位置,如外、中、内等,确定其归属;

2)调查内容不得涂改,若需涂改,应在涂改处应加盖涂改人名章;

3)对于无争议界址,双方应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5.绘制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等情况的实地记录,是调查表的一部分,应现场绘制。为反映界址细部相对关系,宗地草图常选用概略比例尺,局部范围可不依比例适当放大。

宗地草图的内容如图3-4所示:

 

3-4 宗地草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