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探究
刘宝存
关于校本管理的评价与思考
在西方国家,校本管理的改革实验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对西方各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和中小学管理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并引起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重视。
校本管理之所以会在短短的二十余年的时间里获得如此大的发展,是因为这种学校管理模式有着传统管理模式所不具备的优点。例如,通过权力下放,学校获得了较大的管理自主权,有利于制定清晰的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通过共同决策,可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师生员工对学校目标和政策的认同,提高学校的凝聚力和执行政策的主动性、积极性。
但是,西方一些学者在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实施校本管理的学校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发现,尽管大多数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有一些改革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这表明仅仅采用校本管理模式并不足以彻底提高学校的有效性。
校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校本管理改革能否取得成功,不仅取决于是否采取了权力下放、共同决策等措施,而且还取决于权力下放和共同决策的程度,取决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管理主体(如教师、家长、社区成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对校本管理的支持程度,取决于各学校管理主体的角色适应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学校管理系统的信息畅通程度。
一些学校的改革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往往是仅将权力下放到校长,而没有进一步授权给教师和其他人员;或对有关人员培训不足;或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奖励机制,等等。
校本管理的核心是权力下放,是分权。分权是与传统管理模式中的集权相对应的。但无论分权还是集权都是相对的概念。由于各国文化传统、政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不同,并无一个标准的尺度作为各国实施校本管理时权力下放的依据。同时,我们也不能说权力下放就可以提高学校的有效性,而集权则不能。
校本管理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正确把握分权和集权的度,在二者之间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西方国家和地区一些学校校本管理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如果不能根据国家、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实现分权与集权的动态平衡,就难以保证校本管理改革的成功。
我国在中小学实行的校长负责制与西方的校本管理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权力下放的程度较低。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校长负责制方面,西方校本管理改革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和汲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