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素质的评价标准


对教师素质的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职业道德

1.  爱心

2.  正直诚实

3.  公正

4.  上进

5.  奉献职业热情

6.  健康心态

学科知识

1.  正确掌握本学科的有关概念

2.  灵活应用本学科的基本方法

3.  了解本学科的动态与发展

4.  熟悉本学科的基本体例

5.  善于将学科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

教学能力

1.  有所教学科的良好知识,并且能将这些知识精心计划地以有趣而又有效的教学方式教给学生

2.  能够通过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持续而有效地掌握学生的进步情况,并且用有效和革新的措施来巩固评价的成果

3.  拥有出色的学习管理技能,形成良好的纪律,建立积极的师生交往,体验积极的情感,赢得学生的尊敬,能够激励学生超越自己

文化修养

1.  热爱学习,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获取新知识的意愿,能够主动从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学习新知

2.  具备基本的百科常识和生活常识,能自如地应付日常生活需要,并可灵活地在各知识之间建立联系

3.  对祖国文化的了解和热爱,熟练掌握祖国语言

4.  具备较高的文明礼仪水平

参与共事能力

1.  要参与掌握发展规划的设计,并能够提出可行性意见

2.  要参与确定时间和其他资源在教学课程中的分配等教学规划

3.  要参与设计本学科所在教学组的发展规划,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4.  要参与制定和实施同时的专业进修计划

5.  能与学生、家长、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同事中有好朋友

反省与计划性

1.  制定并有效实施个人发展计划,并随环境变化的调整能力

2.  制定并有效实施个人工作计划,分月计划、学期计划、学年计划

3.  计划制定中考虑多方面影响因素,并有意识取得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  建立反省习惯,可以分为天、周、月、学期不同形式进行,在反省结果和下期计划之间建立联系

 

资料来源:朱慕菊主编.《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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