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和谐发展 所谓和谐发展是指个体在全面发展的多方面中要致力于优化组合与平衡协调,避免冲突与分裂。在教育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两种理论误区:一是把全面发展等同于平均发展;二是把全面发展理解成各方面独自甚至分裂地发展,而不是和谐地发展。和谐,意味着多样性的统一,意味着有机整合。这种统一与整合,表征着一种秩序性,亦即古希腊教育家所张扬的“身心既美且善”。和谐发展既体现了对人之潜能多样性的尊重,又表达了对个体内在完整性的关怀,如果没有了和谐发展,结果只会造成人格的分裂,而不会培养个性完满且完善的人。 3、自由发展 所谓自由发展是在全面、和谐发展思想指导下,个体根据自己的特殊禀赋与兴趣,充分展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主体性,在现实社会所能提供的发展条件范围内自我设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程度。主动性是自由发展的精髓,也是个性的精髓。当一个人总是被动地随着外界要求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做出取舍与抉择时,我们就很难说这个人是具有个性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个性的自由发展或主体的能动性并不是没有限度、不受任何限制的,人作为一种社会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事先被规定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结中的,人只能在这种先在规定的范围内获得自由,展现自己的主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