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海模式
    1998年以来,上海市在高中录取方式上实施了一些新的措施:
    1.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是统考分流中的一个项目,经市教委批准在统考分流中提前录取的学校其代号首位是“0”,同时提前录取志愿在表格中序号也是“0”,因此又被称为“0”志愿。这类学校多是一些现代化寄宿高中及市重点中学等。
    2.保送生制度
    上海市教委规定,普通高中、重点职业技术类学校重点专业可以招收保送生。保送入学程序首先要将保送生数量按一定的办法分给每所学校的初中毕业班,学校公布保送名额,根据教师、学生的意见拟出名单,征求被保送对象意见,确定保送人名单,填写审批表,报教育局审批,得到批准后学校张榜公布。在这一过程中要遵循公开、自愿及“规则在先”的原则。
    3.推荐招生
    2001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试行重点高中推荐招生的办法。重点高中招生数的15%,由区县中招办按一定的办法分配给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决定推荐生名单,获准推荐的学生需将推荐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录取时该校降低8分照顾,达该校录取分数线者予以录取。”推荐招生与“就近入学”相衔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和减缓考试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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