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意见与建议

今后仍然要积极探索新的考试模式和考试内容,在高考录取上,要实行多元化的标准。在科目设置上,“X”的选择范围应为高中的全部课程,包括音、体、美。现在的“3+X”高考模式已经走向固定化和模式化,势必造成中学应考技能的大发展和经验的积累,需要不断进行改革,打破这种经验的积累。对于科目的组合方式,有人提出新的看法,如外语 + 文科综合 + 理科综合,有人提出了外语 + 相关科 + 综合科目。究竟何种考试模式和组合方式适合发展的需要,还要由实践来检验。这几年部分地区实行了春季高考,但还没有大范围地实行,将来可以考虑一年多考,而不仅仅是春季、夏季两次考试机会。从根本上讲,考试次数的增多并不会降低升学竞争的压力,但却给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可能有助于减小考生心理压力。

实行国立大学和地方大学两种考试形式,对两种不同层次的大学,应有不同的考试,国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可以按省考生数量平均投放名额,但在同一省区,则要体现考试公平的原则,自由竞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很多部属高校由于中央与地方共建而不得不向地方招生进行倾斜,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实行国立大学与地方大学分层次、不同时间进行考试可以有效地避免招生中不公平现象

实行普通高等教育考试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分离,高等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良好,但生源不足,报到率低,加之学生职业能力差,实际动手能力弱,在人才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就业市场疲软。高等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不应用普通高等教育的文化课考试来鉴定。应当实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门化考试,提高考试的效度,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培养质量的提高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下放考试权,国家考试和地方考试相结合,考试权下放会促进考试模式的多样化,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命题权下放已成为一种趋势,如上海、北京已自主命题,广西2002年的专科考试试卷也由广西考试院自行命题制作,这种考试权的下放有利于高考的个性化和教育的进步。
总之,高考模式的选择,要有利于人才的选拔,考试内容要有利于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有利于高校和考生更多的自主选择的机会,要有利于解决会考和高考的衔接问题。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深厚而广博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与政治、历史、地理等人文科学知识基础的民族,就很难全面推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很难在国际社会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