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的意义 在新课改中,用“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不只是名称的更替,而是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是新改革理念的体现,更反映了新世纪教育的要求。 1.教学大纲只是强调内容规定,课程标准更着眼于未来国民素质的描述 在课程标准中,首先规定的是国家对未来国民各方面素质的基本要求,而不是过多地规定通过怎样的教学过程达到这一要求。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学生接受一定教育阶段之后的结果所作的具体描述,是国家教育质量在特定教育阶段应达到的具体指标,而不是像教学大纲那样关注教学重点、难点、时间分配等具体内容。为此,对未来国民素质的目标要求和各学科应达到的标准,构成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 2.大纲侧重强调的是知识和技能目标,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同时,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及价值观 新课程标准不仅对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提出要求,同时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提出目标要求,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体现了教育改革的新理念,对培养新时期具有良好素质和竞争力的新一代具有重要意义。在课程标准中,增加了过程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例如强调学生“经历了什么”、“体会了什么”、“感受了什么”,由此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实践、独立思考、合作探究,发展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与此同时,课程标准还提出发展性目标,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3.课程标准突破学科中心,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以往教学大纲以学科为中心,内容目标更关注学科逻辑体系,要求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形成。而课程标准则在关照学科知识的同时,更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部分,按照学习领域或主题组织学习内容,突破学科中心,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密切教科书与学生生活以及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从而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和功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课程标准体现了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功能 新课程改革中课程评价更加关注人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课程标准将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与课程的发展融为一体。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遍淡化了终结性评价和评价的筛选评判功能,强化了过程评价和评价的教育发展功能,并力图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提出有效的策略和具体的评价手段,引导学校的日常评价活动更多地指向学生的学习过程,从而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有多种,有极强的操作性。比如,成长记录、测验与考试、答辩、作业(长周期作业、短周期作业)、集体评议等。 5.课程标准为课程实施提供了广阔空间 教学大纲不仅对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而且规定了知识点的具体要求及深度、难度指标。多数教学大纲还规定了详细的教学顺序(有的甚至以章节或第几课的形式出现),以及各部分内容分别占几课时等。这些对教师的教学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但同时也限制了教师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尤其对教材多样化发展起了阻碍作用。而课程标准规定的是学生素质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对不同阶段目标的描述以及对事实过程的建议,因此它对教材编写、教师教学以及学业评价的影响是间接的、指导性的、具有弹性的。这样的设计便于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增强课程自主意识,提高对教材的驾驭能力,降低对教材的过分依赖,有利于拓展课程资源,创造性地开展教学,这是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一个重要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