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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课程与教学理论发展的轨迹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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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舍因的教学思想(1-2-2-3)
    根舍因是德国教育家,他首创范例教学理论流派。
    所谓范例就是指日常生活中“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范例教学就是通过主体与客体、问题解决与系统学习、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统一的教学,使学生获得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的知识的方法。
    根舍因在教学内容上坚持三个特性,基本性、基础性、范例性。基本性指学科内容而言,要选择本门学科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定理、公式等。基础性是指教学要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一些能为他们接受,与现实生活和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范例性指教师要从已选定的基础性、基本性的学科内容中,在精选范例性的或典型性的材料作为教学内容,达到举一反三。
    在教学要求上达到四个统一,教学与训育的统一;问题解决的学习与系统学习统一;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在教学程序上遵循四个阶段,一是范例地阐明“个”的阶段。3也就是要以典型事例来说明事物的特征,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事物的本质特征。二是范例地说明“类”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归类、推断,认识这一类事物的普遍特征。三是范例地掌握规律的阶段。要求对事物提高到规律性的认识,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性。四是范例地获得关于世界关系的切身体验阶段。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教学,使学生获得关于世界和生活的经验。
    “范例教学”的思想对于解决知识激增和学生学习时间、精力的矛盾,有现实意义。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但是各学科的基本性、基础性、范例性的确定十分困难,关于教学内容上的五个分析过于烦琐,束缚了教师的创造性。
    除了赞科夫、布鲁纳、根舍因的教学思想,布卢姆、巴班斯基、罗杰斯等人的教学思想也对各国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