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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课程类型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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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根据课程的组织结构把学校课程分为四大类:⑴学科课程(如地理、历史和代数等);⑵广域课程(如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和艺术等);⑶核心课程(与学科课程或广域课程结合起来使用,供普通教育的需要);⑷完全未分化的课程(即把整个教学计划作为一个单元来处理)。
陈侠根据“对课程设置和教材选择、教材组织的不同主张”把课程划分为四类:⑴学科课程,即“为了教学的需要,而把某一门科学的内容加以适当的选择和排列,使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和某一级学校教育应达到的水平”;⑵活动课程,即“基本出发点是儿童的兴趣和动机。它试图用儿童的某些动机作为教学组织的中心,以代替学科作为课程的基础”;⑶综合课程(也叫广域课程),即“采用合并相邻领域的学科的办法,以减少教学科目,把几门学科的教材组织在一门综合的学科中,于是产生了一种综合课程或广域课程”;⑷核心课程,即“主张以社会为中心。在一定时期内,儿童的学习有一个中心,所有的学习活动都围绕着这个中心来进行”。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根据课程管理和设置的要求,把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把所有课程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等等。各种不同的划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课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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