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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英的出嫁》赏析
 
     
王鲁彦的小说集《柚子》

                   浙东乡村陋俗的审视与批判

                       ——《菊英的出嫁》赏析

在现代小说史上最早显露出流派风范的,是1923年左右在鲁迅小说的影响下,由文研会、未名社、语丝社的一些作家所创作的乡土小说,也有人称其为乡土田园小说、乡土文学、或乡土小说作家群。所谓的乡土小说,主要指的是作家以自己所熟悉的故乡村镇为背景,靠重新组织回忆描绘乡土风情、揭示农民命运,映现出鲜明的地域色彩、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的小说,按表现内容和风格来讲可以划分为两类,即乡土写实小说和乡土抒情小说,前者以城市学得的现代启蒙主义价值系统反观乡村社会,真实描写人在封建宗法制社会中不合理的生存状态,后者在城乡对比中将自己理想生活方式寄托在具有田园牧歌情调的宗法制乡村中,并极力加以赞美。鲁彦是乡土写实小说的代表作家,以写自己家乡浙江宁波镇海一带的农民生活、讲述自己的注重对浙东的民俗环境和乡土生活方式进行真实观照的故事而著名。《菊英的出嫁》是其早期的代表作。

作品分析:

主题:《菊英的出嫁》描写的是浙东宗法制农村中——“冥婚”(为死人办婚事)的陋俗,批判了浙东宗法制农村的陈规陋习以及中国农民的精神愚昧。菊英七八岁时便已经死去,十年后,她的母亲还惦念这个已经“十八岁”的女儿在阴间的孤独,感到有成亲的必要,不惜跋山涉水为她物色了一个也死去十年的女婿,两边家长严格按照地方性婚嫁习俗筹办婚礼,从而展开了一幅幅具体生动的风俗画,先是请人说媒,合八字,然后是为女儿办嫁妆,置办金银首饰、绫罗衣被,划出陪嫁的良田,雇用浩大的仪仗队,令人扑朔迷离不辨真假,直到最后写到仪仗队抬的不是红轿,而是青轿,才使人恍然大悟。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一种略含嘲笑的笔调叙述了菊英母亲为这场婚礼所耗费的精神、体力与金钱,描绘她对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所倾注的饱满热情,以此反衬人物精神的空白,从而把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了封建礼教及国民的劣根性。细密的场面和人物描写,显示了古老中国的农业社会落后于时代的蹒跚步伐,小说对“冥婚”这种奇特的封建陋习叙述得非常具体细致,但是这种叙述越细致具体,就越发使人对这落后性感到震惊。王鲁彦的此类作品不仅提供了描写小说典型环境的新的模式,也使早期乡土小说获得了民俗学的价值。

艺术成就:

首先,以其对浙东乡情民俗的记实和描写,显示出了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和浓厚的乡土气息,具有社会学、民俗学等独特的价值。乡土文学之所以为乡土文学,不仅在于它描写了乡村社会人们的生活以及人物的命运,更在于它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这种乡土气息也是乡土作家们所矢志追求的。20世纪的中国农村是一个闭塞、落后、汇集着无数悲剧的宗法制社会,外来工业文明只影响到少数沿海地区,况且这种影响并没有给这些地区带来福音,而是倾泻了新的祸水。所以,乡土文学作品中仍然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法制度,上演着各种各样的触目惊心的乡间悲剧。这些描写,由于作家坚持“为人生而艺术”的宗旨和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不仅使作品具有了鲜明的艺术风格,而且还包含了其对父老乡亲的无限同情及对不合理的制度、习俗的强烈不满。其次,同情与批判、讽刺与哀怜、眷恋与失落相交织,具有忧郁的抒情调子。一方面,鲁彦受到了现代文明和现代生活的洗礼,亲身感受到了现代文明和宗法制农村的差异,在鲁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的启迪下,怀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情绪,以批判的目光审视自己的故乡,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另一方面,在批判和描绘故乡的愚昧风俗、麻木人性、凄凉人生时,又抑制不住对故乡的眷恋,这种眷恋和某种失落感交织在一起,就使小说具有了一种忧郁的抒情调子。第三,人物与景物在独特的乡土氛围中融为一体。小说不是一般地叙述人物命运,而是把人物命运深深的镶嵌在特定的地方心理和乡土状貌的背景下,来展现其性格和遭遇。第四,从整体上呈现出了比较自觉而可贵的民族化追求,风格刚健、清新而质朴。乡土小说既然以浓郁的地方色彩著称,就必然具有比较充分的民族气派和民族作风,对于推动我国早期新文学向民族化的轨道前进起过不容忽视的历史作用。与此同时,他们也没有拒绝吸取外国文学的有益养分为我所用。作为一个潮流,一个流派,20年代的乡土小说突破了五四新文学诞生以来主要写知识青年的相对狭小的天地,拓宽了新文学的反封建题材,对20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贡献不可低估。

 

[阅读思考题]  

1、  简析小说的乡土特色及民俗学价值。

2、  结合作品论述小说所取得的艺术成就。

3、  结合作品对浙东民俗的揭示论述小说的改造国民性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