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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令》

  1885年,日本进行官制改革,成立了第一届内阁,森有礼任文部大臣。在他的主持下,1866年,日本颁布了各种教育法令,统称为《学校令》,其中包括《帝国大学令》《师范学校令》《中学校令》《小学校令》
  《帝国大学令》颁布于1886年3月2日,规定原东京大学改名为帝国大学。帝国大学由大学院和分科大学组成;帝国大学的任务是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教授学术、技术理论,研究学术和技术的奥秘。


  《师范学校令》颁布于1886年4月9日,指出师范学校应该培养教师应有的品德和学识,师范生特别应具有顺良、信爱、威重的品质;还规定将师范学校分为普通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大类,前者由地方设立,培养公立小学的教师和校长;后者由国家设立,培养普通师范学校的教师、校长以及中学的教师。高等师范学校只在东京设立一所,由国库支出学校经费。
  《中学校令》颁布于1886年4月,规定中学是为实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培养人才而进行的基础教育,分为普通中学和高等中学两类。前者修业5年,由各府、县设置,归各府、县管辖;后者修业2年,归文部大臣管理。高等中学分科,设有法科、医科、工科、文科、理科、农科和商科等,属于大学预科性质。
  《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同日颁布,《小学校令》把小学分为寻常小学和高等小学两等,二者修业年限均为4年,6岁至14岁为学龄期,学龄期儿童必须接受4年义务教育。1890年10月,日本重新公布了修改后的《小学校令》,确立了小学4年义务教育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小学教育目的和经营管理的基本事项。它指出小学教育的目的在于注重儿童身体的发育,实施道德教育和国民基础教育,以及传授生活中必须具备的普通知识与技能。修改后的《小学校令》特别强调指出,在德育、智育和体育之外,还应该进行国民教育,这使教育的国家主义色彩更加浓厚。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森有礼的《学校令》把学术研究与教育、英才教育与国民教育严格区别开来,他把帝国大学视为最高学府、学术研究中心和培养英才的教育机关;而把小学视为培养顺良臣民的教育机构;高等中学则是通向英才教育的必由之路。这为日本的双轨制学校体系打下了基础,并对推进日本近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对职业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教育敕语》


  1890年10月30日,日本明治天皇签署颁布了《教育敕语》。该文件共分为三段,第一段指出,日本教育的根基源于传统的"忠君爱国"的伦理道德思想;第二段指出了日本伦理道德的具体目标;第三段指出了日本伦理道德条目的普遍意义,要求国民必须遵守。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它重申了日本教育的目标是培训天皇忠顺的臣民和父辈的孝子,在忠君孝亲的前提下,也重视学习富国强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道德教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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