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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 糯业慕贫

1.婆罗门教教育
  公元前6世纪的印度教育,一般称为“婆罗门教育”。在婆罗门的学校中最有特色的是“古儒学校”。 “古儒”即对婆罗门教经典有一定研究而又热心于教育的文人,他们在家中设立的经义学校即“古儒学校”。学生主要是婆罗门等高级种姓,儿童入学后即迁入古儒家与其共同生活起居,学习年限为12年。这种教育以婆罗门教的教条为指导思想,以用梵语写成的婆罗门教的经典《吠陀》经为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以背诵为主,同时也有一些讨论。



2.佛教教育
  公元前5世纪左右的印度教育,一般称为“佛教教育”。佛教的创立者是释迦牟尼,释迦牟尼反对种姓制度,主张“四姓平等”。佛教教育的场所最重要的是寺院。佛教寺院的儿童男女平等,年满8岁以上儿童准许入寺修行,在学满12年以后通过一个隆重的仪式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成为正式僧侣,男的称为比丘,女的称为比丘尼。这种学校以佛教经典为主要的学习内容,僧侣讲授各种学科知识时不用繁难的梵文梵语而采用通用方言。教学时经常采用争辩和讨论方法,形式灵活而富有生气。
    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寺院相当于高级教育,除进行教育活动外,还从事学术研究。当时最富盛名的是纳兰陀寺,寺中师生众多,经常举行学术讨论和演讲,多时一天可达一百多次,讨论内容包括婆罗门教义、佛教教义、哲学、科学、艺术等各个方面,吸引了中国、朝鲜、蒙古等国的大批外国青年和学者,对中国以及东南亚许多国家的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古代印度的教育操于宗教之手,成为神学附庸,而且享受教育成为特殊种姓的特权,它给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提供了从精神上奴役广大人民的工具。婆罗门教育最为保守,佛教教育本质上也与之相同,只在若干措施上稍为变异罢了。两种教育都以出世思想欺骗人们走上消极厌世的道路,从心理上忽视现实斗争。这一方面反映了印度社会的进步迟滞,一方面又阻碍了印度社会的变革。

四、古代希伯来的教育
  希伯来人原是在西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的游牧民族,由以色列和犹太两个部落组成,公元前14世纪左右转徙北非的埃及。后因不堪埃及人的虐待而在首领摩西的带领下迁往西亚的巴勒斯坦,并于公元前11世纪由奴隶主大卫建成统一的希伯来王国。希伯来王国在所罗门时期得到很大发展,但由于阶级矛盾深刻,更由于居于统治地位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彼此内讧,国家不久分裂,北部由以色列人占领,犹太人则居于南部。公元前722年,亚述消灭了以色列,犹太也于公元前586年为巴比伦所灭,其国民沦为“巴比伦之囚”。直到公元前538年,波斯王居鲁士灭巴比伦,希伯来人才得以重返家园,并在波斯征服者的羽翼之下,建立了宗教公社,以犹太教为立国施政之本,以耶路撒冷为都城,继续存在若干年。
    希伯来的教育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其离开埃及到沦为“巴比伦之囚”以前,以家庭教育为主;其后则为第二个时期,以学校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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