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程 导 航

※ 一 思
    (1)夸美纽斯(1592-1670),是17世纪捷克著名的爱国主义者,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代表作是《大教学论》(1632)和为父母们所写的学龄前儿童教育指南《母育学校》(1633)。
  夸美纽斯肯定人的智慧和力量。他认为,人生来便具有“学问”、“道德”和“虔信”的“种子”,但是他们的发展完全取决于人所受的教育。他特别强调人是“理性的动物”,赞扬人的智慧可以上天入地,无所不去。他认为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善、最美好的。
  夸美纽斯重视人的现实生活和教育,强调应当根据人的自然本性和儿童的年龄特征进行教育。从培养和谐发展的人出发,夸美纽斯尖锐批评了旧学校的种种弊病,认为旧学校不重视认识实际事,只靠死记硬背让学生记住许多无价值的结论,而不是通过观察和思考让学生学习有益的知识,他认为这样的学校是违背自然的。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他提出了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
  夸美纽斯认为,在自然界存在着一种起支配作用的普遍法则,他称其为“秩序”或“事物的灵魂”。他把人看做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人的发展以及对人进行教育的活动也应服从这一普遍法则。教育遵循自然的秩序,最重要的是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秩序,而教育要以儿童的天性为依据。他把根据儿童的天性、年龄、能力进行教育的原则当做一个不变的自然法则。
  夸美纽斯从“泛智”的思想出发,提出了普及教育的思想,并论证了系统的学校教育体系和教学原则。泛智教育是夸美纽斯一生中研究的最大的教育课题。从他的研究范围看,他的“泛智”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为所有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不论出身地位,不论城市、乡村,不论男女都要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是教育内容应该广泛全面,历史的、现实的、自然的、社会的、宗教的、世俗的,所有科目都应交给儿童。在泛智概念中的向所有人提供教育机会的思想,与近代各国推行的普及学校教育的实践非常相似。与普及教育相适应,他还提出了完整的学校体系的构想。这个学校体系根据儿童不同的年龄特征划分为相应的四个阶段:母育学校,国语学校,拉丁语学校或文科中学和大学。各级学校要相互衔接,学习要逐步加深,课程按照"圆周式"排列。在教学过程中他提倡直观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等。
  (2)洛克(1632-1704),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理论的代表作是《教育漫话》(1693年)。


  洛克高度评价教育在人的形成中的巨大作用,他提出了重要的“白板论”。洛克是培根唯物主义感觉论的继承者,他认为,人的所有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知识归根到底来源于经验。人生之初心灵如同“一张白纸或一块蜡”①,随着后天经验的增多,白纸上才出现了痕迹,并且由经验而产生理性与知识。他从“白板”论出发,认为世界上的人“之所以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都是由于教育之故”②。他的这种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天赋论、遗传决定论来说是个否定,所以在历史上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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