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程 导 航

※ 一 糯慕贫

(1)初等教育(7-12岁)
  7-12岁的男女儿童进入初级学校接受初等教育。教学的主要内容是读、写、算《十二铜表法》等知识,音乐和体育不受重视。教学设施十分简陋,教学方法主要是文字记诵,体罚盛行。这类学校都是私立的,学费高。虽然其教学对象是平民子弟,但一般平民子弟都未必全都能入小学。贵族子弟一般聘请教师到家中教学,教师地位十分低下。
(2)中等教育(12-16岁)
  儿童受完初等教育后,贵族和富家的孩子便进入文法学校。这种学校最初是由希腊人任教,教授希腊语和希腊文法。到公元前100年左右出现了拉丁文语法学校,并在公元前50年左右得到迅速发展。文法学校除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及有关的文学作品外,还学习地理、历史、数学和自然科学,学习方法以背诵为主,纪律严格,体罚盛行。
(3)高等教育(16-18、20岁)
  儿童在文法学校学习后,准备担任公职的贵族子弟就进入修辞学校接受高等教育。修辞学校以培养演说家、雄辩家为主要目的,以修辞学、哲学、法律学、希腊学、数学、天文学和音乐为主要学习科目,后来又加了罗马史。这样,修辞学校所培养的人既有渊博的知识,又擅长雄辩,达到了教育的最终目的与要求。这样,罗马共和后期形成了一种具有希腊形式、罗马内容的教育制度。

二、帝国时期的罗马教育

  公元前30年,罗马共和国政体结束,罗马进入帝国时代。罗马帝国建立后的前200年,社会经济繁荣、政局稳定,是罗马的"黄金时代"。帝国十分重视发展教育,对教育进行了改革,使罗马帝国的教育得以迅速发展。


  为了适应帝国统治的需要,在改变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的同时,罗马帝国对共和时期的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变。在教育目的上,把培养演说家、雄辩家改为培养忠于帝国的公民和官吏,以适应庞大帝国统治区域内各项管理事业。在学校管理上,为了保证培养、训练忠于帝国皇帝的顺民,帝国政府改变过去对初级学校不予过问的态度和听任私人办学的现象,明确提出办学要求,着重加强对初级学校的频繁的视察和严格的监督。把较高一级的文法学校和修辞学校改为国立,原来私人办的学校,也改为由国家统一管理。这样就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同时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把教师从私人收费讲学,改为国家官吏,并由帝国政府正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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