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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 执贫

《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对美国的中等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肯定了美国的6-3-3学制和综合中学的地位,而且也提出了中学是面向所有学生并为社会服务的思想,成为"美国已出版的教育文献中受到最广泛阅读的教育文献之一"。二、“八年研究“计划

  20世纪30年代,美国面临着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冲击,为了解决中学与大学衔接、升学和就业矛盾等问题,1932年,大学与中学关系委员会制定了一项为期8年(1933~1941)的大规模实验研究计划,即“八年研究“计划
  该委员会在200所中学中选出30所中学,参加此项研究,因此,"八年研究"也被人们称为"三十校实验"。参加这项实验研究的30所中学有代表性,包括公立和私立的、规模大的和规模小的,并且来自美国不同的地区,其经济、文化背景都不相同;实验研究以进步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实验学校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本实验主要研究的内容有:确定中学教育的目的除升学外,那就是实现个人的发展,为走向社会做准备;建立管理机构,负责课程设计、教育评估以及实验研究人员的培训等;主张围绕青少年个人和社会活动的问题设计新的课程,在教学方法上注意学生的兴趣,强调学生的思考以及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合作;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八年研究“计划通过对美国中等教育与大学关系的研究,揭示了中等教育中的许多问题,实验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等在以后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所有这些都对美国教育改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史密斯-休士法》

  美国20世纪前期中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20世纪初社会需要大批的熟练技术工人,单为大学而设的中等教育日益不能满足社会的迫切需要,社会公众强烈呼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1917年美国通过了以史密斯和休士联合提出的职业教育提案,史称《史密斯-休士法》。法案对职业教育作了明确限定。其主要内容是:联邦政府应承担起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拨款补助各州大力发展大学程度以下的职业教育;联邦政府应当与各州合作,提供农业、工业、商业、家政等科目的师资训练,对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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