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程 导 航

※ 慕 执贫
    1. 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强调进行早期教育;
  2.布鲁纳认为儿童存在着极大的智力发展的潜力,所以应逐级下放科学技术课程,加深教材知识的严密性和一定的难度;
  3.布鲁纳强调课程和教材结构的重要性,要求按照知识的基本结构来设计课程,并把反映各门学科现代发展水平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作为教材的中心。
  4.在教学方法上,布鲁纳鼓励学生用探索的发现式方法学习。他认为发现是教育儿童的主要手段,儿童一贯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按自己观察事物的特殊方式去表现学科知识的结构,借助于教师或教师提供的其它材料去发现事物。
  这次改革,开始了美国60年代的课程改革运动,但是这一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教材是由科学家所编写的,他们虽然重视了教材中科学知识的深度,但因没有中小学的教学实践经验,所编课本深奥难懂,学生无法从教材中得到有兴趣的符合生活实际的知识内容,因而不愿学习。1965年,为了解决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美国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法》。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了中小学的教育目标,指出小学生更应加强文化教育,为将来接受专业教育打好基础,中学的目标则应是为培养未来的学者、专家打基础,学会钻研科学的方法。(2)要求政府拨款奖励推动黑人、白人学生合校的工作,规定凡自动而认真合并的学校可以领取大量的补助费。
  1966年和1967年美国又对这一教育法令不断加以修订,分别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法》的修订案。
  在高等教育方面,6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案,主要有1963年的《高等教育设施法》,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据统计,1978-1979学年度,公立高等院校共得到资助345亿美元,其中46.4%是来自联邦政府,这些法案的出台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
  这些方面的教育改革,使美国教育在60年代获得了许多成果,教育改革促进了美国现代教育与科学技术的发展。1969年美国阿波罗宇航员登月的创举,可以证明是这些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之一。

七、70年代的教育改革
  70年代美国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生计教育"和"基础教育"进行的。1977年美国教育总署署长西德尼·马兰提出了"生计教育"理论。他提出,生计教育的实质是以职业教育和劳动教育为核心的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要求把普通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在一起。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生计教育法》,开始正式实施生计教育。其实施的对象是从幼儿园、中小学一直到大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成人,其中把中小学阶段作为生计教育的重点。
  由于推行布鲁纳的课程改革方案后,引起了教育质量的下降,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批评针对中小学校出现的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方面的问题,70年代,在美国基础教育委员会的倡导和推动下,美国开展了"返回基础"的教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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