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教育令》
所属章节::第四章 外国近代教育制度

《教育令》
  《教育令》是日本参照美国的教育改革经验,第二次建立国民教育制度的尝试。其特点是中央放宽对地方教育事业的控制,给他方更多的自主权。主要内容有,废除大学区制,把教育行政领导权交给地方;实行选举制,由各地民众选出的学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改变学制,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年限缩短为4年。由于《教育令》受美国的影响,强调地方分权和教育自由化,很快遭到反对。1880年,《教育令》又作修改,中央政府又加强了对学校教育的控制,选举制又改为任命制,4-4分段的小学学制改为3-3-2分段的学制(即小学初级科3年,中级科3年,高级科2年),其中小学初级科的3年为义务教育阶段,又恢复了中央集权的大学区制,强化了日本传统的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这种学区制和学校体系在创建日本近代学校制度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普及初等教育尤其具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