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帝国大学令》
所属章节::第四章 外国近代教育制度

《帝国大学令》
  《帝国大学令》颁布于1886年3月2日,规定,将日本的东京大学改为帝国大学,实行学院制。帝国大学由大学院和分科大学组成。大学院侧重学术和科学研究,分科大学侧重传授专门知识和培养国家应用方面的人才。分科大学设法、理、医、工、文五个学院,其中法学占有突出的地位,它的校长兼任帝国大学的总校长。帝国大学的任务是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教授学术、技术理论,研究学术和技术的奥秘。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日本又成立了京都、东北、九州、北海道等几所帝国大学,原帝国大学改为东京帝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