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汉堡协定》
所属章节::第五章 外国现代教育制度

《汉堡协定》:1964年10月28日联邦德国各州州长在汉堡签定了《关于统一学校教育事业的修正协定》,简称《汉堡协定》。《汉堡协定》规定:联邦各州的所有儿童应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应是全日制学校教育。基础学校教育为四年,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基础学校学习期满后,还需要两年的“观察期”,在“观察期”中,经过指导和“选择”,确定学生上哪一种学校。《汉堡协定》规定:联邦各州的所有儿童应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应是全日制学校教育。基础学校教育为四年,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基础学校学习期满后,还需要两年的“观察期”,在“观察期”中,经过指导和“选择”,确定学生上哪一种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