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国防教育法
所属章节::第五章 外国现代教育制度

国防教育法
  《国防教育法》:美国联邦政府于1958年9月2日颁布了《国防教育法》。内容包括:1加强普通学校的“新三艺”,即自然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以及其他重要科目的教学;要求更新这些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设置理科实验室;建立外语教学中心,加强视听电化教学设备;2.加强职业教育;3.强调“天才教育”;4.增拨大量教育经费。《国防教育法》的颁布是美国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大量教育经费的投入,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并使小学的入学率迅速提高,中等教育普及速度也大大加快。该法令对培养美国科技人才也产生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