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学工作的措施》
所属章节::第一章 外国古代教育制度

《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学工作的措施》
  为了培养高质量的专家,苏共23大以后,于1966年11月10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学工作的措施》的决议。此决议确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获得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培养青年面向生活并能自觉地选择职业。该决议要求:(1)教学内容要符合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要求;(2)各年级科学基础知识的学习要合理安排,互相衔接,从第四学年开始系统地讲授科学基础知识;(3)要删除大纲中和教科书中过于繁琐和次要的材料,减轻学生的负担;(4)对各年级的学时进行规定。1-4年级每周课时不超过24节,其它各年级不超过30节。(5)中学开设选修课,加深数理学科、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的知识。此后,苏联又发布了几个相关的文件,作为此次教育改革的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