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
所属章节::第一章 外国古代教育制度

《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
  1984年4月,苏联通过了《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基本方针》强调劳动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培养人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而且也是满足国民经济对劳力资源需求的重要手段;对儿童的入学年龄提出要求,逐渐实现由儿童7岁入学向6岁入学过渡;普通学校的学制由10年制改为11年制,延长的一年时间加在小学阶段,使初等学校由3年延长为4年,以加强小学教育;《基本方针》还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普通教育必须使青年学习不可缺少的高水平的知识,同时还必须使其具有走向生活从事劳动的本领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