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加尔文
所属章节::第四章 外国近代教育制度

加尔文
  
  
  让.加尔文(Jean Chauvin,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西欧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重要派别归正宗的创始人。
  加尔文出生于法国巴黎北部不远的瓦兹省,父亲是一名律师,1523年将他送进巴黎大学学习法律,获得文科硕士,又赴奥尔良进修获法学博士学位。1532年改新新教,1534年赴瑞士巴塞尔,1536年定居日内瓦并发表《基督教原理》。
  1538年由于过激改革宗教,和市政当局冲突,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1541年返回日内瓦,重获市政当局支持,建立日内瓦归正会,从1541年到1555年进行一系列的神学论争。
  加尔文虽然主张教会民主,神职人员都是经过选举产生,但对非本派的教徒镇压也相当残酷,曾活动当局将其他“异端”神学家用火刑烧死。
  加尔文向其他国家传播新教教义,他的教义在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影响很大,他还从事政治活动,拉拢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归正宗教派胡格诺派,结果导致法国发生宗教战争。他延揽大批欧洲新教难民到日内瓦,导致日内瓦成为归正宗的国际中心,号称“新教的罗马”。加尔文对新教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在理论上奠定了归正宗的基础。他的神学名著是《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得救预定论(Predestination)是他倡导的神学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