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语 解 释
词语: 行为主义心理学
词语解释: 行为主义(behaviorism),或称行为论和行为学派,系由美国心理学家华森(John B.Watson,1878—1958)在1913年所创立。按行为主义的主张,不但反对结构主义的心理结构与意识元素观念,而且,根本就不同意结构主义与功能主义将意识当做心理学研究之主题。华森氏主张,心理学是一门科学,科学的研究只限于以客观的方法处理客观的资料。内省不是客观的方法,用内省法所得到的意识经验,更非客观资料。因此,行为主义者批评结构主义与功能主义二者,均不配称为科学心理学。行为主义的主张,最重要者有以下四点:(1)强调科学心理学所研究者,只是能够由别人客观观察和测量的外显行为。(2)构成行为基础者是个体的反应,集多个反应即可知行为的整体。(3)个体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不是由遗传决定的,而是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被动学习的。(4)经由对动物或儿童实验研究所得到的行为的原理原则,即可推论解释一般人的同类行为。像此种纯粹以“客观的客观”为标准的行为主义取向,被人称为激进行为主义(radical behaviorism)。 行为主义发展到三十年代后,其严守自然科学的取向受到了批评。同时又因其他学派理论的影响,有些原属行为学派的学者,不再坚持“客观的客观”的原则,终而接受意识成为心理学研究的主题之一的理念。行为主义中持有此种理论取向者,被称为新行为主义(new—behavioy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