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德国教育

第一节 德国教育的演变

  德国教育制度在欧美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影响,近代西方的公立教育、义务教育、实科教育、师范教育、双轨制等大多起源于德国。德国教育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二战前德国教育的演进

  1.帝国时期以前的教育

  在16世纪以前德国教育还比较落后,学校都由教会控制,以教堂学校为主。许多公国在乡村还没有学校。宗教改革后,马丁·路德首次提出义务教育主张,开始重视教育,但当时主要力量放在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在初等教育方面出现了一批只有一个年级的带有复式教学性质的学校,同时,为从事生产劳动的儿童进行补习教育的“工业学校”和“主日学校”也相继出现。在中等教育方面一批古典语文科中学、骑士学院、武士学院陆续建立起来,这类学校为各封建王公训练官吏服务,服务于贵族子弟。随着商业的发展,18世纪德国率先建立了实科中学,与此同时也创办起一批专科学校。
  在义务教育方面,早在16世纪后半期一些公国就开始颁布强迫教育法令。至1763年普鲁士公国颁布《乡村学校规程》规定义务教育以后,德国各地几乎都实行了义务教育。1794年,普鲁士以法令形式把教育机构收归为国家机构,其他各公国也纷纷效法,使德国成了西方最早从教会手中夺回教育权的国家。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经费不足,师资和校舍缺乏,加上一般劳动人民比较贫困,义务教育仅仅徒有形式而已。
  1806年普鲁士败于法国,并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和约。这唤起了德意志要改革、要自强的思想。在教育方面,当时普鲁士内务部教育厅厅长威廉·洪堡领导了改革,废除了骑士学院和武士学院等封建等级学校,从而基本上结束了封建等级学校制度,形成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双轨制。其一轨是为地主和资产阶级子女办的由预备学校或家庭教育、文科中学和大学组成的学术教育系统,另一轨是由国民学校与各种职业性教育机构组成的旨在训练平民子女成为守纪律、虔敬上帝和忠于统治阶级的臣民的学校系统。改革后的文科中学成了唯一与大学衔接的中等学校。1812年文科中学毕业考试章程规定凡通过文科中学毕业考试者可直升大学,取消了原有的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期间创办的柏林大学强调学术自由、教学与科学研究的统一,掀开了德国大学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使德国高等教育进入全盛时期。与此同时,普鲁士于1810年7月12日颁布了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敕令,规定只有通过国家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证书,得以任用。此时,各种师范学校也应运而生,发展很快。1814年在某些公国出现了以“市民学校”正式命名的教育机构以充实非学术性的教育系统。
  19世纪60年代德国教育发展水平跃居世界首位,当时没有一个国家文盲率像德国那样低。

  2.帝国时期的教育

  1871年普法战争后,德国基本上结束了封建割据局面,实现了以普鲁土邦为首的统一,建立了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也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这时期,德国的幼儿园在福禄培尔创办下发展起来,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迅速扩大,义务教育得到较切实的贯彻,以往的工业学校与主日学校演变成了“补习教育学校”并有所发展,尔后凯兴斯泰纳又在这种普通“补习教育学校”基础上创立了职业学校,并在各地迅速推广。同时,职业学校师资的培训工作逐渐得到重视,相关的培训学校也相继建立起来,这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此外,按洪堡创办的柏林大学模式开办的各种高等工科学校也得到了发展。
  由于实科派的斗争,实科中学的地位得到提高。1900年由威廉二世签署的《学校法》规定,在原市民学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实中学与高级实科中学毕业生具有升入大学的资格。这样,德国进一步巩固了双轨制,一轨为:学生进三年制的预备学校,然后分别升入三种中学——以拉丁语和希腊语为主的古典文科中学;加强数学、自然科学和现代语,但仍重视拉丁语的文实中学;不学拉丁语,以数学、自然科学和现代语为主的高级实科中学;这三种中学学习年限均为九年,其毕业生可直升大学。 另一轨为: 学生进四年制的基础学校,然后进四年制的国民学校高级班或六年制的中间学校;这两种学校的毕业生只能进各类职业学校(学习年限为1~3年)的格局。中间学校是根据1872年普鲁士颁布的《关于市民学校与师范教育体制的一般决定》对原实科中学与市民学校等教育机构的统称,它比国民学校高级班多设一门外语课,并且更重视实科与职业性的学科;学生多为小职员、小商人等子弟。这一轨教学条件很差。

  3.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教育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资产阶级镇压了工人革命运动,废除了君主政体,建立了魏玛共和国,并于1919年通过了《魏玛宪法》。该宪法第142条至150条对国家统一管理教育事业以及基础学校、中等学校和师范教育等作出了规定。接着, 魏玛共和国又于1920年4月28日通过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学校法》,废除了贵族化的预备学校,建立了划一的初等教育机构——四年制的基础学校,规定所有年满6岁的儿童均得入基础学校,毕业后经过考试,成绩优秀者可以升入各类中学,其余继续上国民学校高级班。在中等教育方面,原来的三种中学进一步得到发展,同时还增设了一种新型的九年制中学,名为德意志中学。其主要课程是德语和德国文学、德国历史和地理。此外,还增设了所谓“上层文科中学”。这种中学与国民学校六、七年级相衔接,为国民学校高年级的“优才生”,特别是为农村地区的国民学校学生提供受完全中等教育的机会。在师范教育方面,《魏玛宪法》规定,所有国民学校教师都受高等教育。于是除了巴伐利亚与符腾堡两州仍保留师范学校培养国民学校教师外,其他各州这类教师都改由综合性大学或高等工科学校和新建立的师范学院来培养。高等教育在这时期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新型的高等专科学校随之出现。

  4.纳粹统治时期的教育

  1933年以后,德国陷入纳粹统治时期,希特勒法西斯专政疯狂推行侵略政策,把教育也作为这一政策的工具。纳粹德国进行所谓“划一革新”,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学校管理制度,1934年设帝国科学教育和国民教育部,由这个部来规定从教科书到教学程序安排等一切教育事宜。在教育目标方面,希特勒公开宣称:“我们将训育出这样的青年,使世界在他们面前发抖,把他们训育成为严厉的、苛求的和残忍的。我希望他们能够像年轻的猛兽一样。”与这种教育目标相适应,各类学校进行所谓的“种族教育”,把雅利安人捧为世界上最高等的主宰民族,并在各种教科书中,狂热宣扬对法西斯暴力的崇拜和对法西斯头子的盲从。 这时期学校教育严重破坏。 中等学校学制普遍缩短, 原九年制的高级中学缩短了一年, 六年制的中间学校缩短了两年,并改称为“主体中学”。国民学校教师改由水平较低的五年制师范教育机构来培养。原来强调“德意志学科”的德意志中学此时受到格外重视,成了高级中学的主要类型,而传统的文科中学只有少数被保留下来。 中等学校与高等学校入学人数大大缩减。 为培养“忠实的、 有能力的领袖”, 纳粹设立了三种所谓“优秀分子”的学校:“阿道夫·希特勒学校”、“国家政治学院”和“骑士城堡”,同时把“乡村生活年”和“劳动服役”等引入学校教育内容,学生知识水平大为下降。

  二、二战后德国教育的重建与发展

  1.战后初期的德国教育

  玩火者必自焚,希特勒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遭到了可耻、可悲的下场。1945年,法西斯德国无条件投降,由美、英、法、苏四国分区占领。
  在四国占领区内,美、英、法、苏四国占领当局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强制性地推行各自政府制定的一套政策。在学校教育方面,按照《
波茨坦协定》首先进行了“非法西斯化”,在学校中清除纳粹分子,废除像“雅利安人学”这类极其反动的学科和删除了历史、语文等学科中宣扬法西斯的内容。但由于美、英、法、苏四国占领当局各自国家政治制度的不同,对各自占领区教育重建施加的影响也不同,因此美、英、法三国占领的西区与苏联占领的东区在教育重建方面出现了差异。
  在西占区,美、英、法三国占领当局鉴于希特勒以前的德国教育传统一直在西方享有良好的声誉,没有坚持要求按照被认为是民主的统一学校制度模式来改造德国教育(其实,英、法本身也没有实行这种制度),因此西占区逐步恢复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学校教育制度;而苏占区则对教育系统作了较大的改造,1946年通过了《关于德国学校民主化的法律》,把传统的双轨制学校教育制度改变成了统一学校制度。由于东占区开始实行的是一种在德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学校制度,这里有必要略作介绍。
  东占区的统一学校制度把整个学校的系统分为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基础教育阶段(基础学校)、中等教育阶段和高等学校阶段。基础学校学制为八年。在这之上的中等教育阶段设中学、各种职业学校和其他与高等学校相衔接的教育机构。后者包括“工农预备班”(后改为“工农预科”)等。中学学制为四年,包括第九至第十二学级。本来计划将职业学校统一在普通中学中,但由于当时学校教育条件与经济状况限制,这一计划无法实施,于是职业教育还是采取了以传统的双重制为主的形式。1948年开始建立的企业职业学校成了实施双重制的主要教育机构。除了对学校系统作出上述规定外,《关于德国学校民主化的法律》还规定学校与教会彻底分离,取消学校中的宗教课,禁止开办私立学校,摒弃教育特权,把基础学校作为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的学校。

  2.德国教育的复兴

  1948年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合并, 并于1949年9月建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49年10月苏占区也建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分裂后的两个德国走上了各自发展的道路,在学校教育方面差别也进一步扩大。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初期,按照《基本法》,联邦德国实行教育地方分权政策,各州享有文化教育的立法权力。这时期各州规定了8.5~9年的普通义务教育和2~3年的职业义务教育。大部分州儿童进共同的四年制基础学校(或国民学校低级阶段),毕业后分流进三种类型的中学:四年制国民学校高级阶段、六年制的中间学校(或实科中学) 以及九年制的文科中学。 前两种中学与各种职业学校相衔接,而文科中学与大学相衔接。
  20世纪50年代初,联邦德国依靠人民的艰苦奋斗,依靠长期以来造就的国民文化素质和坚实的技术力量,加上其他一些有利因素,使国民经济从战争废墟上恢复过来。到1951年生产水平已超过战前1938年创造的历史上最高水平。 从此, 国民经济走上了“高速度发展时期”,并使国民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三位。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教育的复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50年至1960年联邦德国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和新建校舍,学校设备得到了改善。一些州中学开始免收学费,并作出了免费的正式规定。由于实行各州教育自治的政策,此时各州教育制度差异很大。 为了缩小差异, 1955年各州长在杜塞尔多夫开会,并协商制定了有效期为10年的《联邦各州关于教育领域统一的协定》(简称《杜塞尔多夫协定》)。该协定规定了各州学校的统一名称、学期长短、考试的认可、分数的等级等;把与基础学校相衔接的、达第十学级的学校统一称为“中间学校”,达第十三学级的称为“完全中学”,规定凡完全中学毕业生均可直升大学。
  随着经济发展,教育跟不上工农业生产高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矛盾愈益突出;尤其是1957年苏联人造卫星上天的冲击,使联邦德国掀起了教育改革的讨论。1959年,德国教育委员会在讨论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改组与统一公立学校的《总纲计划》,要求加强三轨制学校系统的变通性与对学生实行个别促进;根据现代智力研究成果,主张在四年制基础学校之上设两年制(第五和第六学级)促进阶段,这一阶段结束后,才按学生学力把他们招收进各类中学。后一主张意味着分轨的推迟,以尽可能发掘人才。这一计划的某些部分为各州文化教育部所接受,例如,各州逐步取消了中学入学选拔考试,实行促进阶段(或称“定向阶段”)等,并进一步推动了教育改革的讨论。1960年德意志教师协会在不来梅会议上提出了《革新德意志学校计划》(简称《不来梅计划》)。提倡教育机会均等,倾向于建立统一学校制度。
  1964年各州州长在汉堡签订了《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协定》(简称《汉堡协定》),以代替到期的《杜塞尔多夫协定》。《汉堡协定》采纳了《总纲计划》的部分建议与教育改革讨论中提出的意见,规定普通义务教育统一为九年;在四年制基础学校之上设两年制促进阶段;各类中学名称统一为“主体中学”(至第九学级结束入“实科中学”(至第十学级结束)“完全中学”(至第十三学级结束火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各分两种形式,即常规形式与上层形式,后者仅包括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的几个高年级,其目的是为那些在主体中学第七学级表现出有才华的学生提供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的教育,为那些在实科中学第十学级也表现出才华的学生提供完全中学的教育,以利发掘人才。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以后,民主德国教育事业在德国统一社会党(SED)的领导下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 这时期民主德国教育进入了以社会主义改造为目标的复兴时期,被称为“民主学校向社会主义学校过渡时期”,也被称为“社会主义学校建设时期”。在教育思想与学校教育制度方面,民主德国开始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全面地向苏联学习,并引进苏联的教育模式。在行政管理方面,建立了中央一级的教育行政机关——国民教育部,对教育实施中央集权制统一领导。在学制方面,从50年代初期起八年制基础学校被改为十年一贯制学校。 这种学校在1956年被称为“中间学校”, 并在50年代末开始强调综合技术教育,1959年改称为“十年制普通综合技术中学”(简称“十年制中学”),它包括多种培养途径。与大学相衔接的原四年制中学被保留下来, 并被改称为 “扩展的普通综合技术中学”(简称“扩展中学”)。其入学条件是修毕十年制中学第八学级。

  3.德国统一以前的教育发展

  《汉堡协定》的颁布意味着联邦德国教育复兴时期的结束。一些人士认为,这一协定为超出传统学校结构的改革创造了条件,因此它也意味着改革时期的开始。
  1965年,联邦德国社会学家R.达伦多夫(R.Dahrendorf) 发表了《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一书,指出,联邦德国有四类人在受教育方面受到歧视。这四类人是农村儿童、工人子女、女孩子和天主教教徒。他主张改革教育,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与此同时一些专家、学者对智力的遗传和环境影响问题进行了研究。1968年德国教育审议会发表了《才能与学习》一书,对这一研究作了总结,指出智力是遗传和环境共同影响决定的,认为智力是可以促进的。这期间大学生运动爆发。鉴于上述一些原因,一些党派纷纷在自己的竞选纲领中提出了教育改革的主张。1970年联邦和各州共同委任的德国教育审议会制定了《教育结构计划》。各州文化教育部长一致同意这一计划,因此这一计划被认为是联邦德国受到最广泛支持的改革方案,是战后德国教育发展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这一计划提出了哪些改革主张呢?概括起来主要有4个目标、7个具体改革建议。 4个目标是:①实现教育机会均等;②实现教育民主化,加强各类人士对教育的参与;③进行以科学为目标的课程改革;④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和人道主义的教育环境。 7个建议为:①把学前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系统, 称为“初级教育领域”。 ②改革基础学校。让儿童提前一年入学,即改为5岁入学。 ③把中等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第五至第十学级,第二阶段包括第十一至第十三学级。 第一阶段毕业者可获“中学毕业证书1”,第二阶段毕业者可获“中学毕业证书2”, 后者也可在职业教育系统中取得。“中学毕业证书2”的获得者可直升大学。 ④把上述三个教育领域和高等教育领域组成一个水平的、分级的统一学校系统。⑤改革完全中学百科全书式的教育,在完全中学高年级开设必修课。⑥在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后的第十一学级设职业基础教育年。⑦改变原来按学校类型培养教师的形式为按各教育阶段培养教师的形式。
  对于《教育结构计划》的实施结果的评价在联邦德国分歧很大。但一般认为,该计划提出的目标在大体上已实现或已接近实现。而具体建议却由于种种原因只有少数被得到贯彻。与20世纪60年代相比,前德国的学制仍然是双轨制,但增设了一种综合中学,这种中学把原来的三种类型的中学综合在一起,目的是使学生凭学习成绩随时可以转入各种类型的中学;同时现在已把基础学校以后的最初两年改名为“定向阶段”。
  在高等教育方面,联邦德国总结了高校改革的讨论,于1976年颁布了《高等学校总纲法》对高等学校的任务、教学与科研的原则、高等学校的人员等作了详细规定。这一总法在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于是在1985年作出了修改。各州也相应修订了自己的高校法。这些法规成了现行高等教育的依据。
  《教育结构计划》和《高等学校总纲法》奠定了联邦德国现行学制的基础。其间联邦德国对完全中学高年级进行了改革,对中小学课程作了修订,对大学作了某些调整,但整个学校教育制度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民主德国在20世纪60年代后进入了统一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发展时期。1963年东德宣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取得胜利,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业已结束,并在这一结论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在教育方面,党领导强调“人的教育与解决经济任务是一个统一体”,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进步的巨大意义”,科学是“直接生产力”,要求在统一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育水平,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个性”。1965年德国根据六大精神制定了《关于统一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法律》(简称《1965年教育法》)。
  《1965年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目标、教育任务、教育功能和教育结构等,是民主德国20世纪60年代至德国统一之前的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是这一时期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的基本依据。
  其间民主德国在1966年召开了高等学校校长会议,1972年召开了职业教育会议,1975年召开了国民教育会议,在20世纪80年代又对高等学校进行了改革,同时1989年发生的政权更迭对教育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凡此种种,使民主德国在《1965年教育法》基础上对教育体制进行了种种调整。而在这期间由于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教育提出了各种新的要求,因此民主德国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大纲作了多次修订。至德国统一以前,它的学校体制大致如下:
  (1) 从托儿所到大学构成一个统一的教育体系,义务教育定为10年,各级各类学校都实行免费教育。
  (2) 幼儿园,招收4岁儿童入园,分三个年级,以学校教育形式组织学前教育。
  (3) 十年制中学,招收7岁儿童入学,其第九和第十学级称为预备班。预备班在法律上和教学计划中属于十年制中学,但在编制上设在扩展中学中。 十年制中学毕业生可升入扩展中学, 或进职业学校(包括工程师学校和专科学校),或直接就业。
  (4) 扩展中学,招收预备班毕业生入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两年,毕业生可直升大学。从1972~1973学年开始取消了毕业生必须劳动一年后才能进大学的规定。
  (5) 特殊学校和特殊班,包括对残疾儿童教育和培养天才儿童的两种,后者如外语、数学、自然科学、技术、艺术和体育等特殊学校和特殊班,是专门培养尖子人才的机构。
  (6) 职业学校,招收修毕十年制中学八年级学生或十年级学上入学,培养熟练劳动力的学制为两年,为升学作准备的学制为三克。
  (7) 工程师学校和专科学校,招收十年制中学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入学,培养中级技术人才和干部。其中也包括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师范学校和培养低年级教师的师范学院(后者从1967年开始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并被纳入高等学校系统),学制一般为三年。
  (8) 高等院校,招收扩展中学、工程师学校和专科学校毕业生和通过业余途径获得同等学力的人入学。学制为4~5年。
  (9) 以往第四至第十二年级学科教师由高等师范学校和综合大学培养,此时所有中小学教师都由高等院校培养,学习年限已由四年改为五年。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联邦德国的教改目标是实现统一学校制度,而民主德国的教改力图在统一学校制度中实行分化的教育,以适应学生不同的个性和能力,满足社会对不同人才的需要。
  民主德国于1990年并入联邦德国后,前后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教育改革,使教育体制同联邦德国一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