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动态对等”是奈达(E.
Nida)从交际学方面探索翻译中的对等问题所提出来的一个概念。他给“动态对等”所下的定义是:最切近原语信息的自然对等。并进一步解释说在上述定义中有三个关键术语:1.
对等——对原语信息而言;2. 自然——对目的语而言; 3 .最切近一上述两者的结合,以达到最高度的近似。“动态对等”的理论基础是“效果对等”的原则,即译文读者对译文所做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一致。后来,为避免“动态”(
Dynamic )一词引起概念上的混淆,奈达将“动态对等”改为“功能对等”( Functional Equivalence )。
(见《译学大词典》P18)
对等概念 对等是一个科学描述性的概念,比文艺派喜欢用的“忠实”、“信”客观一些。“忠实”指的是态度,当然是译者的态度了,但是“忠实的译文”又转而指译文质量。“对等”不涉及译者的态度,概念比较明确一些。从语言角度研究对等,重点放在音、词素、词、词组、句、句群、语段等各层次上的等值关系。深入细微而又符合两种语言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对于翻译工作中掌握语言规律有很大的帮助。层次越高,这些成分的语义内容越清楚。但是言语的实际效果,靠语义分析还不一定能确定究竟是什么。如纽马克分“通达型”和“语义型”翻译时,发现有时信息正好和语义相反,如法语
objets trouv é s 译为英语 1ost property ( Peter Newark ,1981, P2 )。为什么语义相反的东西会形成对等?这里需要利用符号学、语用学的观点。据德国学者诺伊贝特(A.
Neubert)分析,语言成分对等和语义对等都必须受语用对等的制约。(郭建中,1986,5《中国翻译》)从这个角度观察纽马克的例子,可以发现法语
trouv é s (找到的)和英语 1ost(失去的)两个词虽然语义相反,可是各自和objets 与 property 结合后;两个词组指义相同,都是两个词组出现在招牌上,对两国人民都有“失物招领”的语用意义,因此语用关系是对等的。这才是翻译对等的基础。
但是语用学中的对等还不完全等于翻译中的对等;诺伊贝特从语用学角度指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如果译人语国家的夏天并不柔和可爱,那么夏天不应该按词义译出。对此,纽马克却又从语义加文学的角度提出了异议,他说读者是有想象力的,读这首诗可以获得鲜明的印象,认识到英格兰的夏天是美好的,所以不会误会,反而可以加深他对英国文化的理解。(P.
Newmark,1982,2 BABEL)由此可见,翻译中需要的对等是一种综合性的关系。不是机械地综合语言学、语义学、语用学等等方面的对等,而是依靠艺术的眼光和文化语言素养,全面细微地考虑各方面因素。效果上的对等,就是这样一种综合性的对等关系。
为了达到效果上的对等,译文必须通达。奈达用“自然”( natural )这个概念,比“通顺”要求高一些。“通顺”主要指语言,“自然”除了指语言外,同时还指文化上、思想习惯上可以通得过。奈达主持翻译的《今日英语版圣经》中将《新约·罗马人书》中保罗对罗马信徒们说的一句话译为 Greet one another with a brotherly kiss ,而没有沿用“钦定本”的译法—— Greet one another with a holy kiss(请你们以圣吻互相致意),“钦定本”中的“圣吻”从语言上讲并不是不通顺,但是现代英语读者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吻才是“圣”,所以不自然。
在一切语言现象中,形式和内容都是统一的,这个统一体对使用这一语言的人可以产生一定的效果;翻译过程是一个变化过程,形式完全变了,内容为什么能不变或基本不变?更怎么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关键就在于“自然”:对译文接受者的接收渠道和原文接受者的渠道之间的差别,译者有一个全面而细微深入的了解,他根据新的接收渠道的特点改变信息的形式,甚至调整部分内容,使译文中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适应新的接收渠道,和原文的统一体适应原文接受者的渠道一样,才有可能产生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效果。翻译中这一个形式与内容的变与不变的矛盾,只有在效果上取得统一。不同类型的翻译,只要属于上文所说狭义翻译范围之内,基本上都适用这一原则,因为它们对形式与内容的不同要求,本来就是体现在效果上,译者也只能在译文效果上面下功夫以求对等。
对等从来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语言学家雅各布森(
R. Jakobson )论翻译时有一句名言:“差异之中的对等,这是语言的根本问题,也是语言学的关键课题”。 ( Roman Jakobson
in ON TRANSLATION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p232 )因此,如果证明某些实例中的两种效果有所差异,这并不能否定等效概念,而只能说明需要进一步努力减少差异,争取能用可能范围内最自然的语言,达到可能范围内最接近原文的效果。在这样努力之后还有差异,仍不能证明等效概念无效。就是在非常严格的自然科学中,称为“绝对零度”的温度-
273.15℃,也是从理论上算出来的,实际上从未达到过,但是当然不能说它因此就没有意义。对等是一切严肃的翻译工作者必然追求的目标,不是这样的对等,便是那样的对等。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否定等效原则,那就是在证明实际上并不等效的同时,能指出另一种更有意义而又更切实可行的对等。如果能确实证明有那么一种对等,那么等效原则就应该退让。除此以外,一切指出不等效的批评和质疑,都可以看作是对等效论的积极帮助,可以促使它在理论上进一步发展,从而在实践中起到更有效地提高翻译水平的作用。(金隄,1989,第
21 ~24 页)
翻译中异国情调的保留与原著风格的再现
翻译中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就是译者在译本中该如何保留异国的情调、再现原著风格。以外译中为例,译本读起来该像中文的创作?还是像翻译的文字?前者可以傅雷为典范。他的译文纯净优美,抑扬有致,读者打开《高老头》或《约翰.克利斯朵夫》,一口气读下去,但觉畅顺无阻,如行云流水,比起一般以中文发表的原创作品,其流利程度,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傅雷的译品,一向受到论者重视、读者欢迎,可是近年来忽然有不少译界人士提出不同的观点,认为过份流畅的译文,失之于“滑溜”,翻译不妨带点“翻译腔”,惟有如此,方能保持原著中的“原汁原味”,方能将源语中的特有文化带入目的语的土壤中,使之植根萌芽,茁壮生长。而翻译的功能之一,就是要使耕植过多而渐趋贫瘠的土壤,因承受外来文化的冲击灌溉,而变得滋润丰腴,生机勃勃。
但是翻译本身是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复杂活动。一国或一地的人民要了解他国他地的文化,除了学习外语、沉浸其中之外,当然惟有依赖翻译一途。翻译是一种通过多元化、多层次、多范畴的途径来沟通的方式,并非仅靠某一独立绝缘的语篇或文本交流的单轨行为。因此,单一语篇的译者所负的责任,只是文化交流的滚滚洪流之中的一小涓滴,译者翻译时,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都当作传递异国文化的载体,而刻意异化,以致堕入了“死译”、“直译”的陷阱而难以自拔。
几年前,有一次众友驱车由中文大学前往沙田市区午膳,途中因天热无风,有人提议关车窗、开冷气,车主说:“雪种不够,要去加了。”此时,同车的洋教授不禁好奇地问:“雪种是什么?”洋教授是一名汉学家,中文造诣相当不错,但没听过港式粤语“雪种”的说法。告之以“雪种”即 refrigerant(致冷剂),教授听罢不由得喟然兴叹:“啊!Seed of Snow!真是太美,太有诗意了!”同车之人,闻之皆无动于衷。
另外有一次,利国伟博士来函提到苏东坡《和子由渑池怀旧》一诗的前四句:“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他说深喜此诗,但英译本读之“总觉得称心者甚少”。其实,在这首诗中,“雪泥”的意象颇费踌躇。“雪泥”两字,到底是什么意思?“雪泥”在中国诗词中,是常见的词汇,《现代汉语词典》却解释为“融化着雪水的泥土”。《辞源》中只有“雪泥鸿爪”词条:“喻行踪无定,偶然相值也”。“雪泥”两字,按字面直译,当然就是
“snow-mud”,而“snow-mud”是否诗意盎然?我就此请教过一位加拿大名诗人,他曾经从意大利文转译过王维《辋川集》的四十首诗,其后再加上其它中国诗人作品的英译,结集成书,出版了《寂寥集》。这位诗人本身的诗作,也以吟诵自然景观为主题,深受东方文化的影响。这样的一位诗人,我问他“snow-mud”令他引起的联想是什么?他的答案是“Terrible
thing!”诗人长年居住于温哥华,该处冬日寒寂、阴雨连绵,这“融化着雪水的泥土”,无论如何,都唤不起美感的经验,也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翻译之中,直译与意译之纷争,异国情调与本土色彩之较量,意义并不很大。意象可以保留,可以不借思索,直接移植,美其名为保留“原汁原味”,及丰富目的语的文化,但译者一厢情愿的意图,万一付诸实行,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以“雪泥”与“雪种”为例,恐怕就未必如此。 在中文里,“雪泥”是典雅优美的意象,盛载着千百年文学的遗产,携带着世世代代文化的信息,这样一个充满诗情画意、内涵极深的词汇,一旦直译照搬为 “snow-mud”, 丝毫唤不起外文读者对“人生无常、往事留痕”的丰富联想,反而引起了“泥泞不适、举步维艰”的感觉;“雪种”是只流行于粤语地区、甚或香港一地的俗语,一般香港的中国人一听“雪种”两字,就会想起汽车、冷气机等实际的事物,而决不会因此而浮想连翩,诗情洋溢。
(摘自金圣华 《认识翻译真面目》 2000,12)
|
一、语序的转换
英汉语的基本语法结构,尤其是基本语序有许多相通之处,如主、谓、宾的位置基本相同。但由于英语属印欧语系,汉语属汉藏语系,两种语言的语序还是有差异。汉语没有形态变化,语序是汉语的重要语法形式。语序不同,意思不同。如:
人看牛 A man is looking at the cow.
牛看人 A cow is looking at the man.
看牛人 A cowherd
英语的语序相对比较灵活,主要是定语和状语的位置比汉语灵活。如:
He went to Shanghai yesterday.
Yesterday he went to Shanghai.
他昨天去上海。
这个例子里yesterday的位置可以在went之前或之后,并没有影响句子的基本意思,而汉语里不能把“昨天”放在“去”之后。
由于这些差异,我们在英汉互译时就常常要调整语序,尤其是定语和状语的语序。所谓调整语序,就是根据目的语习惯的表达方式,调整原语的语序。
1.定语位置的调整
英语中,单词作定语时,通常放在它所修饰的名词前,汉语中也大体如此。有时英语中有后置的,但译成汉语时一般都前置。
He has something important to tell you.
他有重要事情告诉你。(英语中修饰any,some,every,no构成的不定代词的形容词要后置,而汉语里定语一般放在所修饰的词前面。反之,在汉译英,就要注意将定语后置。)
这个句子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this sentence.
出席会议的来宾是上海来的。
The guests present at the meeting are from Shanghai. (汉语原文的定语是放在“来宾”之前,译成英文, present 要放在 guest 之后。
这是我们这儿能找到的惟一参考书。
This is the only reference book
available here.(英语中某些以 -ible 或 -able 结尾的形容词用作定语,与
every,the only,或形容词最高级连用来修饰一个名词时,通常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后。)
他是当今最伟大的诗人。
He is the greatest poet alive.
( 英语中作表语的形容词,用作定语时,通常要后置。 )
有多个定语修饰一个中心词时,英语定语的排列顺语序和汉语不尽相同,因此,翻译时必须根据整句意思做出调整。
It was partly as a result of those economics that many of our most important new projects in other fields become possible.
我们在其他方面许多最主要的新工程得以实施,部分地是由于采取了这些节约措施。
国际经济新秩序
a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一位美国现代优秀作家
an outstanding contemporary American writer
(汉语中,几个定语连用时,习惯上是把最能表明事物本质的放在最前面,而把表示规模大小、力量强弱的放在后面。英语则往往与此相反,越是能表示事物本质的定语越是要靠近中心词。)
如果英语中名词前的定语过多,译文中则不宜完全前置,因为汉语不习惯在名词前用过多的定语。
a little, yellow,ragged beggar (前置)
一个要饭的,身材矮小,面黄肌瘦,衣衫褴褛 (后置)
英语中,修饰名词的短语一般放在名词之后,而汉语反之,但间或也有放在后面的,视汉语习惯而定。
their attempt to cross the river (后置)
他们渡江的企图 (前置)
the decimal system of counting (后置)
十进制计算法(后置,中心词转移)
汉语的定语,无论是单用或几个连用,通常放在中心词之前,译成英语时,是前置或后置,要依照英语习惯来处理。
英国是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方大国。
Britain was the first Western power to recogniz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某些固定词组,单个形容词作定语,在汉语是前置,在英语则应该后置。
军事法庭 Court Martial
(联合国)秘书长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U.N.)
当选总统 the president elect
2.同位语的位置调整
英语同位语一般放在中心词之后,汉语则比较复杂,有的在中心词之前,有的在后。同位语在翻译中可当作一种定语来处理,汉译英时,如果中心词是代词,同位语在后,就保持原语序。如:
我们热烈欢迎你们,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工作者们,来参加这次大会。
We warmly welcome you, advanced workers from various fronts, to the conference.
如果中心词是名词,同位语在前,汉译英时,一般要后置,英译汉则可前可后。如:
这是我们医院的院长周先生。
This is Mr. Zhou, director of our hospital .
The college interviewed only two applicants for the job, Professor Brown and me.
学院只面试了布朗教授和我两位申请这份工作的人。
His book, Walden Pond,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他的书《瓦尔登湖》已被译成中文。
3.状语位置的调整
英语中单词作状语修饰形容词或其他状语时,通常放在它所修饰的形容词或状语的前面,这一点与汉语相同。
He was very active in class.(前置)
他在班上很活跃。 (前置)
英语中单词作状语修饰动词时,一般放在动词之后,而在汉语里则放在动词之前。
Mod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e developing rapidly.(后置)
现代科学技术正在迅速发展。(前置)
英语中表示程度的状语在修饰状语时可前置也可后置,而在汉语中一般都前置。
He is running fast enough.(后置)
他跑得够快的了。 (前置)
英语中短语状语可放在被修饰的动词之前或之后,译成汉语时则大多数放在被修饰的动词之前,但也有放在后面的。
Seeing this , some of us became very worried.(前置)
看到这种情况,我们有些人心里很着急 。(前置)
A jeep full sped fast , drenching me in spray .
一辆坐满人的吉普车急驶而过,溅了我一身水。 (后置)
英语中地点状语一般在时间状语之前,而汉语中时间状语往往放在地点状语之前。
He was born in Beijing on May 20 , 1970. (地点在前)
他是1970年5月20日在北京出生的。(时间在前)
英语中时间、空间、地点状语的排列一般是从小到大,而汉语中是从大到小。
在游廊的最左端,靠近一道门,却坐有一位将近三十岁的男子。
Close by a door at the extreme left of the veranda sat a man of about thirty.
她是1949年12月8日出生 。
She was born on December 8, 1949.
他住在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120号。
He lives at 120 Park Road, Cangshan District, Fuzhou City.
英语复合句中,表示时间的从句可以放在主句之前,也可以放在主句之后,汉语中通常先叙述先发生的事,后叙述后发生的事。
Please turn off the light when you leave.
你离开时,请关灯。
I went out for a walk after I had my dinner.
(从句在主句之后)
After I had my dinner , I went out for a walk .
(从句在主句之前)
我吃了晚饭后出去散步。
英语复合句中有时包含两个以上的时间从句,各个时间从句的次序比较灵活,汉语则一般按事情发生的先后安排其位置。
He had flown yesterday from Beijing where he spent his vacation after finishing the meeting he had taken part in Tianjin .
他本来在天津开会,会议一结束,他就上北京去度假了,昨天才坐飞机回来。
汉语的状语语序是时间——地点——方式——动词,英语的习惯语序是动词——方式——地点——时间。
他每天晚上都在家里刻苦学习英语。
He studies English hard at home every night.
Professor Zhang is working with his two new assistants in the physical laboratory at the moment.
张教授此刻正在物理实验室和他的两个新助手一道工作。
汉语里,一个句子如果有两个状语,通常连在一起放在句子之中。英语则不然,往往把两个状语分别放在句首,句中或句后,以免句子出现头重脚轻的不平衡现象。
中国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进行着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
Led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the Chinese people, united as one , are engaged in the great task of building socialism.
4.英汉语复合句中的逻辑顺序的调整
(1)表示因果关系的英语复合句中,因果顺序灵活,在汉语中多数情况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He had to stay in bed because he was ill .
因为他病了,他只好呆在床上。 (前置)
生活中既然有悲剧,文学作品就可以写悲剧。
Tragedies can be written in literature since there is tragedy in life. (汉语原文显然是个因果句,前面为因,后面为果,译成英文,要用符合英语习惯的复合句,语序由前移后。)
(2)表示条件(假设)与结果关系的英语复合句中,条件(假设)与结果的顺序也不固定,在汉语中则是条件在前,结果在后。
I still hope you will come back if arrangements could be made. (后置)
如果安排得好,我还是希望你来。(前置)
(3)表示目的与行动关系的英语复合句中,目的与行动的顺序比较固定,多数是行动在前,目的在后,汉语也如此,但有时为了强调,也可把目的放在行动之前。
Better take your umbrella in case it rains.
最好带上伞,以防下雨。
5.被动句的语序调整。汉语习惯用主动语态,因此,英语被动句译成汉语时语序要调整为主动式。
That laser is a new light source is known
to us.
我们知道,激光是一种新光源 。
6.英汉句子重心不同
英语的句子重心在前,汉语的句子重心在后。英语的句子主语突出,汉语的句子主题突出。因此, 英汉互译时必须注意调整句子的结构。
It is good you are so considerate.
你想得这样周到太好了 。(英语句子可以用形式主语 it 开头,汉语没有这样的结构,而是以话题开头的句子较常见。)
发生这样的事不是你的错 。
It is not your fault that this
has happened. ( 与上例相反,从汉语译成英语,要用符合英语习惯的句子结构。)
On and on Byron talked.
拜伦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英语把重心放在前,突出拜伦是在滔滔不绝地讲,但汉语不能说:滔滔不绝地拜伦讲着。)
Never have nuclear reactions stopped inside the sun.
在太阳内部,核反应从来没有停止过。(英文倒装句,翻译时往往要复位。)
7.搭配调整
有的搭配在原文是自然贴切的,但在译文中未必能搭配得拢,因此,在翻译时必须作搭配调整。
The computer can give Mary the right lesson for her: not fast, not slow.
计算机能给玛丽上课,上得恰到好处,不快不慢 。(如把 right 和 lesson 的搭配关系硬译出来,未必圆满。现将right分离出来,译为“恰到好处”,更符合译文的搭配习惯。)
汉英两种语言中,都有一些并列结构的词语,已经形成各自固定的搭配语序,翻译时要做必要调整。
钢铁工业 the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敌我矛盾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ourselves and the enemy
衣食住行 food, clothing, shelter and transportation
东南西北 north , south , east and west
西南 south-west 东南 south-east
8.修辞性调整
有时为了使语言明确生动,就必须合理安排语序。在原文语序是生动明确的,直译出来未必生动,必须调整语序才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When the correspondent again opened his eyes, the sea and the sky were each of the grey colour of the dawning.
当记者再次睁开眼时,天刚破晓,海天一片灰色。(把 of the dawning 提前译出,语句就生动活泼,更具层次感。试比较“ 大海和天空都呈现黎明时的灰色”,就逊色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