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质量互变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一、质量互变的客观普遍性
质量互变规律是在自然界 、社会 和人类思维领域中普遍起作用的,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
在物理现象中,温度和压力的量变,引起物体聚集状态的质变。除了气态、液态、固态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的条件下发生相互转化的情形外,现代科学已经发现物质的第四态、第五态(即等离子态和超固态),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吸引和排斥已经从分子之间转到原子核和电子之间的相互作用了。
化学的化合和分解,就是由于吸引(亲和力)和排斥(离析力)两种对立的力量彼此消长的结果。元素周期表揭示出元素质的周期性变化是由原子量的变化所引起的,而原子核内原子数目的变化也会引起元素的质变。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化学可以称为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构成的变化而发生的质变的科学。”
质量互变也普遍存在于生物有机界。生物进化的根本原因是生物体内部遗传和变异的矛盾。此外,还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在环境的影响下,旧物种逐渐获得某些性状和机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变异性因素战胜了遗传因素,旧物种发生质变成了新物种。物种的进化就是变异的量突破原来的遗传质,获得新的遗传质的飞跃过程。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分析表明,不同类型的生物,其DNA(脱氧核糖核酸)的含量彼此不同,作为遗传信息载体的染色体也有一定的数目和大小。
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发展也遵循质量互变规律。生产力的量的增长达到一定程度,现存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便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最终导致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导致不同质的社会形态的更替。人类的认识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由一种理论体系到另一种新的理论体系,都是量变与质变的辩证运动过程。
事物的质量互变规律是 自然界 、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客观普遍规律,它的真理性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步上都被证实了,人类社会实践和科学的不断发展将长期、持续地证明这一规律的客观普遍性。
二、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
质量互变是客观的、普遍的规律,但在现实世界中,量变和质变以及二者关系的具体表现又是特殊的,是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
量变形式是多样的。一个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量,量变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从引起质变的角度分析,量变形式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另一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而引起的质变。例如,人数和素质相同的军队,由于组成方式不同,会导致战斗的胜利和失败的不同质的结果;人数和素质相同的劳动力,由于组织和安排不同,会引起生产结果的质的差异。质变形式也是多样的。每个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质,因而,质变、飞跃的形式也是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从质变过程中对抗与非对抗的角度看,质变形式可以划分为两类:爆发式飞跃或非爆发式飞跃。
爆发式飞跃是解决矛盾的一种对抗的质变形式。这种形式的飞跃是在量变的积累达到临界点以后,新事物与旧事物发生激烈的外部冲突,通过一次或数次决定性的打击,摧毁阻碍新事物产生和成长的桎梏,使新事物迅速战胜旧事物而实现的根本质变。自然现象中的雷电、火山爆发、地震、海啸、炸弹爆炸、不可控制的热核反应等,都是爆发式的飞跃。在社会发展中,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对抗性矛盾的解决,私有制社会之间的依次更替,私有制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一般也都是通过爆发式飞跃实现的。
非爆发式的飞跃是 解决矛盾的非对抗的质变形式 。在这种形式下,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一般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而实现的。生物由旧物种到新物种的发展、从猿到人的转变、语言的更新、人类认识的发展、科学的革命、人的世界观的转变,以及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许多质变现象,都是采取非爆发式的飞跃形式。
事物不同的飞跃形式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同时又受着它所处的外部条件的影响。由于外部条件不同,同样性质的事物其飞跃形式也会不同。原子核的裂变在原子弹爆炸中是爆发式飞跃进,而在原子发电站的原子反应堆中就是非爆发式飞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质变一般是采取爆发式的飞跃形式,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却采取了非爆发式,不仅如此,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和所处条件的多样性,还往往有这种情形:在总的爆发式飞跃过程中,可能有暂时的、局部的非爆发式的飞跃;而在总的非爆发式飞跃过程中。也可能包含有暂时的、局部的爆发式飞跃。例如,在我国现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基本消灭,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伟大的变革同以往的革命不同,它主要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这个过程也就是新质要素不断增长的过程。但是,由于国内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以及国外各种条件的影响,国内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总的飞跃过程是非爆发式的,但也并不排除暂时的、部分的爆发式飞跃的可能性。
三、事物的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另一方面,量变和质变又是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两种不同的形式。只有把量变和质变结合起来看,才能理解发展的实质。从发展的继时性来看,任何一个发展过程都是在时空中进行的,总是先有量变,才有质变,量变为质变做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从发展的共时性来看,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发展就是量和质这两种规定性同时变化的过程,量和质这两种规定共处于事物变化的过程中。因为质和量是不可分的,量变必然影响质,质变必然影响量。发展就是破坏一种质和量的统一,而建立另一种新的质和量的统一。只有把量变和质变两种不同发展形式,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统一起来,才能理解发展。
量变表现为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作为发展阶段,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同质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场所的变更、程度的深浅、空间排列次序和结构的变化,是一定质和一定量相统一前提下的变化。量变虽有量的变化,但不改变事物根本性质,这一事物还是它自身,表现为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和量变不同,质变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过程,打破了原有事物质的规定性代之以新的质的规定性,是事物发展的渐进过程的中断,连续性的间断,表现了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发展总是从缓慢的、不显著的量变开始,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便发生急剧的显著的质变,使事物发展表现为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发展是连续和阶段性的统一,这种统一不仅是一个外在的时间上的相继性统一,即任何事物的发展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有不间断的量的积累,才会有间断性的质的飞跃发生。更重要的是阶段性和连续性是内在统一的,二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阶段性和连续性是对立的,实际上由量变体现出来的连续性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对自己的破坏,都在走向自己对立面--间断性或阶段性。没有连续性所造成的这种自身破坏,就无法实现事物的质变。乍看起来,间断性是对连续性的割裂、否定,但正是间断性充分体现了连续性的作用和意义。间断性虽是新质基础上的发展,但它包含以前事物发展的成果,并在新质基础上得到加强。阶段性继承了连续性,包含着连续性。
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原则。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平缓的演进和突变式的革命变革的统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也是连续的,同时又是分阶段进行的。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既不能超越事物发展的阶段性,任意打断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又不能在质变时机成熟时,人为地推迟革命和变革的时机。只有坚持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才能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