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汉代的学校教育制度西汉初期,官学系统不够健全。汉武帝实施“独尊儒术”政策后,引发了对学校教育的高度重视,使西汉的学校教育系统趋于完善,并为整个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汉代的学制系统
汉代学校可分为官学和私学两大系统。官学又可以分为由中央政府直接主办的中央官学和由地方政府办理的地方官学。中央官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太常并通过博士直接管理的太学,太学为国家的最高学府和全国学校的典范;二是由宦官集团办理的鸿都门学,为具有专科性质的特殊的高等教育机构;三是专为皇室和外戚设置的宫邸学(四姓小候学等)。地方官学有学、校、庠、序等,其中由郡国所举办和管理的称“学”,由县道邑所设置和管理的称“校”,由乡与聚设置和管理的分别称“庠”和“序”。私学按其程度与学习内容也可分为经馆与书馆两类。其中一类是由经师讲授专经的经馆,称“精舍”、“精庐”,其程度相当于太学;一类是教授读、写、箅基础知识的书馆,属初等文化启蒙性质的蒙学。
二、太学
(一)太学的建制与沿革
太学创建于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 ,它以官方的博士置弟子员为标志。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诏令丞相公孙弘等人共拟兴建太学的方案,内容有:依原有博士官基础,正式建立博士弟子员制度,规定了博士弟子的限额、身份、选送方法,太学的管理及博士弟子的出路等。从此,博士从一种备朝延顾问之官转化为一种以教授的主要职能的学官,太学由此建立。
西汉初建太学时博士弟子仅50人,五经博士仅需各自传授,分散进行,因而没有统一固定的施教授经的校舍。后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至元帝时扩为1000人,成帝时发展为3000人。平帝时,王莽辅政,于元始四年(公元4年)大规模修筑太学校舍 ,“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能容纳学生万人以上。东汉迁都洛阳,于光武五年(公元29年)重建太学,筑太学博士舍,修内外讲堂,形成“诸生横巷,为海内所集”之盛况。章帝后,东汉政纲紊乱,太学教育也一度衰落,出现“博士倚席不讲,朋徒相视怠散”的低谷状态。至顺帝时重修太学,扩建校舍,太学重新成为儒林芸萃之地。此后太学日见发达,至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年)太学生竟增至30000多人,京师形成了太学区,连匈奴等少数民族也遣送子弟入学,成为太学创建以来的极盛。
(二)太学的教师与学生
太学的教师即五经博士。博士皆一世经师硕儒,以专治一经教授生徒为其终身职责,他们之间不相统辖。随着太学的发展,博士的选择、任用日趋严格并制度化。西汉时,博士多为社会学术名流,由皇帝征召或由官员荐举,无须考试。东汉则以考试和荐举相结合的方式择取博士,要求博士精通经学、博通百家、德操坚贞、行为正直、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上,且有教授门徒50人以上的教学经历。
汉代太学学生在西汉时称“博士弟子”,东汉时称“诸生”或“
太学生”。他们入学的资格和年龄,据《史记》、《汉书·儒林传》的记载:一是由太常于京师、地方直接挑选“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二是由地方贡举,凡“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者,可被选送入太学。东汉时还允许各地选拔入京参加“明经”考试的落选者补为太学生,这一作法为后世所承袭。汉代太学生年龄上虽有规定,但不甚严格,所以有12岁就显名于太学的“任圣童”,亦有60岁以上的白发老人。太学生的待遇比较优厚,他们享有免除徭役赋税的权利,无需缴纳学费。正式的学生享有俸禄,非正式生费用自给。
(三)太学的教学制度
汉代太学博士研究的是五经,教学内容自然以儒家经典为归,学生学习目的也就以明经为主。太学教材经过几番周折后,实行统一管理。因为经书各有所传以及今古文学派之争的纷起,使经学本身趋于多元,其说各异,这既不利于太学教学的常规,也有碍于政治思想的稳定。汉代统治者为此多次召集名儒学者开会讨论经学文本,著名的有“石渠阁议经”和“自虎观议经”,目的就是要使官方教材获得统一。为了统一经学教材 ,东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蔡邕等人奉命镌刻石经,立于太学门外,在46块石碑上刻有《尚书》、《周易》、《春秋公羊传》、《礼记》、《论语》等经的本文,作为太学规范的经学教科书,史称"熹平石经"。
太学的教学形式因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发展。太学初建时,学生名额较少,每位博士仅教10名左右弟子,多采用个别教学或小组教学。后来学生规模迅速扩展,为了容纳相当数量的学生同时听讲,东汉时建的太学讲堂“长十丈,广三丈”,出现了一种称为“大都授”的集体上课形式。太学博士传授经学,一般在讲堂会集诸生作大型讲演,称为“都授”。这表明太学已形成集体讲经的教学形式。除了经师主讲,也有高足弟子转相传授和学生自学两种形式。以高业生教授低业生,这种形式早已在私学中流传,太学借鉴此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不足的矛盾。太学学生有较充裕的时间用于自学,学生之间也常相互讨论,彼此切蹉,有时还可向社会名流大师求教。
汉代太学教学严守师法家法。师法家法指经学的师承体系和经师的学说内容,后代弟子必须严格遵守。某一经的大师,如得朝廷尊信立为博士,这个经师的经说便成为师法。弟子相传,又别为章句,便成为家法,故一经有数家。西汉朝廷规定博士只能依师法家法传授,违者罢用。西汉时重师法,师之所传,弟之所受,一字不敢出入,背师说即不用。东汉时重家法,如果经学大师的弟子对师说有所发展,能够形成一家之说,被学术界和朝廷承认,便形成家法。“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恪守师法家法体现学有所本,促进了各经学流派逐代延续不断的定向发展。但同时也造成经学教育中宗派性和封闭性加强,使士人思想僵化,知识面狭窄,崇拜书本和权威,影响了学术交流和束缚了学术上的创新。
(四)太学的考试与视学
由于太学没有严格的授课和年级制度,考试作为一种督促、检查学生学习,衡量学生掌握经学程度的手段尤受重视。同时,两汉太学的考试还是决定学生入仕与否的重要选拔制度,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考试是汉代太学的命脉。
太学考试最常使用的是“设科射策”的形式。所谓“射策”,就是由学官将疑难问题书于简策,将它并列排放,覆盖试题,考生随意抽取其中一策进行解答。类似于现今的抽签考试。所谓“设科”,就是依据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出甲、乙两科,西汉末时则分甲、乙、丙三科。甲科(上第)合格者授郎中,乙科(中第)为太子舍人,丙科(下第)为文学掌故。随着时间的推移,太学考试的年限和设科的标准也有所变更。西汉时考试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东汉恒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实施新的课试录用方法 。考试时间由一年一试改为二年一试,设科标准也以通经多少来定等第高下,即以通二经、三经、四经、五经来分别次第授以官职。以考试取吏,源于秦代;以考试作为教学管理手段,则起自汉代太学。太学考试以功名利禄奖励学习优秀者,引诱学生专心攻读,潜心于儒家经典,强化了“独尊儒术”的意识,对太学的发展曾经起过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视考试为万能,一味依赖考试来管理学生,激励学生,也产生了许多弊病。
太学作为两汉最高学府,其兴办由中央朝廷主持,最高统治者十分重视,定期前往视察。尤其是东汉诸帝,视察太学成为一种惯例。他们到校或听博士讲经,或与博士讨论经义,或访问养在太学里的“三老五更”,或观看太学举行的习礼仪式,或亲自讲诵经义,或出题考问弟子。视学结束,皇帝通常要拔擢俊异,劳赐祭酒、博士等,以示天子尊师重道的态度。
三、鸿都门学和宫邸学
汉代中央官学除太学之外,还有鸿都门学和宫邸学,虽然它们办学规模较小,存在时间不长,其影响不能与太学比拟,但在教育管理上亦有自己的特色。
(一)鸿都门学
作为中国最早的文学艺术专科学校,鸿都门学创办于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因校址位于洛阳鸿都门而得名 。鸿都门学的创办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宦官集团与官僚集团的较量在教育上的反映,同时也与汉灵帝的个人嗜好有密切关系。宦官集团利用汉灵帝对文学艺术的爱好,怂恿灵帝办鸿都门学,以此与大学相对抗。学生由地方长官或朝中三公举荐,招收“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经考试合格方得入学。鸿都门学把儒家经典摒弃于教学内容之外,学生专习辞赋、小说、尺牍、画、书法等。这些学生毕业后“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鸿都门学存在的时间虽短,但它打破以儒家经典为国学唯一教学内容的旧传统,不仅为汉代建立了崭新的教育体制,也为中国和世界教育史开辟了专科学校培养文学艺术人才的新纪元。
(二)宫邸学
宫邸学也属于由朝廷直接管辖的中央官学,这是汉统治者为皇室、外戚、功臣子弟创立的贵胄学校。东汉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专为外戚樊氏(光武帝母族姓)、郭氏、阴氏(光武帝妻族姓)、马氏(明帝母族姓)四姓子弟设立学校于南宫。因为四姓不曾列候而称小侯,故称其学校为“四姓小侯学”。四姓小侯学的办学目的是为了使贵胄子弟自小接受儒术的熏陶而成为德才兼备的治术人才,因而教学内容与太学相似,都以五经为归。这种与太学分立的贵胄学校,其办学条件优越,所聘经师的学术水平和地位都高于太学。四姓小侯学开始只招收四姓子弟,后来招生对象扩大,只要是贵族子弟,均可入学学习,甚至接受匈奴子弟为留学生。这种贵族化的学校后来另有开设 。安帝元初六年(公元119年),邓太后临朝施政时“诏征和帝弟济北、河间王子男女年五岁以上四十余人,又邓氏近亲子孙三十余人,并为开邸第,教学经书, 躬身监试”。
四、地方官学
汉代的地方行政区划,有郡国、县、道、邑、乡、聚。郡国为最大的地方行政单位,“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汉代郡国学的首创者是景帝时蜀郡守文翁。汉武帝即位后,对文翁兴学一事极为赞赏。下诏令天下郡国仿效,设置学校官。从此,主持地方的官吏,渐次重视设置学官。平帝时,王莽秉政,郡国、县、邑、乡、聚都有分别设立学、校、庠、序,添置经师,出现"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盛况。
汉代地方政府中从事教育的官员,称郡国文学,又有文学官、文学博士、文学祭酒、文学掾、文学掾史等称谓。文学是地方学术官,职责与中央政府中的博士类似,除作为地方长官的学术顾问外,在建立起地方官学之处,文学还负责进行教学活动,并向上司荐举“通明经术者”,推广教化等等。汉元帝时开始在各郡国设置五经百石卒史,是为地方学官立品佚之始。文学的“百石”之俸禄虽属太低,但其地位要比同品佚的其他地方属官高。郡国学的学生称“文学弟子”、“学官弟子”、“校官第子”、“郡学生”等,多为当地官吏的子弟,也有一些平民子弟。地方官学没有直接向国家输送人才的职能,但优秀的学生可以由地方长官荐举到朝廷任官,或补为太学生。
郡国学的教育活动主要是传授经学和实施教化。一些发达的郡国学也仿效太学分经立官,进行专经教授。授经目的在培养通晓儒家经典的郡县属吏,贯彻以“儒术饰吏事”的统治策略。郡国学还是地方实施教化的得力工具。它不仅教授生徒,而且面向社会推广教化,移风易俗。郡国学经常通过“乡饮酒”、“乡射”等传统典礼活动,向百姓宣扬封建伦理道德,以达到“教化万民”的目的。
与天子视察太学相对应,地方长官视察当地学校在汉代也是常例。例如何武为扬州剌史时,每巡视下属郡县必先到学校召见诸生,检查他们的学业,征求他们对地方政务意见等等。总的说来,汉代的地方官学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要求和管理措施,学校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长官的意志,但它在培养基层官吏队伍、促进地方文化发展、推广礼教等方面都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私学
西汉初期,朝廷无暇顾及建学立制,此时学术发展、文化传播全赖私学。因此,两汉私学较官学发达,在教育制度上亦有新的建树。
汉代私学就其程度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识学为主的启蒙教育,二是以学《孝经》、《论语》为主的初习经书教育,三是以研习五经为主的专经教育。
汉代私学以“书馆”、“学馆”等蒙学设置最多,分布最广。书馆是汉代启蒙教育的主要场所,其教师一般称为“书师”。书馆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识字教育,也传授一些数学常识;第二阶段是儿童学完字书之后,学习《论语》、《孝经》,是专经前的准备阶段。
书馆书师施教有“坐馆”和“家馆”两种形式。所谓“坐馆”,就是书师执教家中或在公共场所开馆授徒,学童入馆受教。所谓“家馆”,即由贵门富户聘书师到家施教,受教者为本家乃至本族子弟。
书馆一般实行个别教学,重视口授和背诵。
书馆的教学内容以识字、习字为主,兼习算学。书馆所用“字书”,种类较多,主要有《苍颉篇》,《凡将篇》、《急就篇》等。算学则以《九章算术》为基本教材。
书师常采用体罚来管理和督促学生。学生若违反私学管理规定,或诵书、习字未能达到标准,均要受罚。这是古代蒙学教育的传统弊端。
经馆又称精舍或精庐等,是较书馆更高一级的私学,以传授儒家经典为主,专习一经或数经,程度与太学相当。经馆在教学上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教师多为名士硕儒。汉代专经教育兴旺发达,从事传授高深学问的学者多为当时的名士硕儒。他们或亦仕亦教,或辞官致仕后闭门授业,或终生隐逸山泽间聚徒授经。
第二,私学规模大,学生众多。汉代经馆通常只有一名经师主持,但弟子却有成千上万。如东汉名儒马融,教养诸生。常有千数。郑玄游学归里,学生相随常数百千人,晚年远道来学者数千人。如此众多的弟子,不可能个个当面传授,因此经馆学生常分著录弟子与及门弟子两种进行管理。所谓“著录弟子”,即在名儒学者门下著其名,不必亲来受业,类似后世的“拜门”,所以著录弟子能多至万人。“及门弟子”或称“授业弟子”,是直接从师受教的,往往有数百千人,其中许多人是私学大师的高足,直接聆听老师的教诲,甚至和教师一起辩论经义,商讨学术。
第三,经馆中常采用次相传授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师只对从业时间较长、有一定学问根基的高业弟子进行直接传授,再由高业弟子转相传授初学弟子。如郑玄拜马融为师,虽在门下,但“三年不得见,乃使高业弟子传授于玄。”这既是一种教学方法,又是一种学生参与教学管理事务的管理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率,也使部分学生在参与教学实践的同时对自己的学业有所促进。
第四,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良好的学风。汉代的经馆虽然尚不具备大量藏书的条件,但它多以山林胜地为址,既是经师治学之所,又是教授生徒研习儒经之地,许多私学大师在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和管理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