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幼儿文学的创作

  一、幼儿文学创作者的艺术修养

  艺术修养:指创作者从事幼儿文学创作所必需的对幼儿文学创作规律性知识的掌握和积累,以及艺术传达本领的培养和锻炼。
  艺术修养的表现:作家要具备特别发达的审美感受能力(最基本的条件);作家要有丰富的想象力(“以儿童的耳朵去听, 以儿童的眼睛去看, 特别以儿童的心灵去体会”——陈伯吹)、
  作家要有娴熟的艺术表现能力(构思与技巧艺术)。
  幼儿文学的创作技巧:对创作素材的巧妙的适当的处理;对表现手法的巧妙运用,常用的表现手法:拟人、夸张、变形、象征、比兴、摹状、描写、对比、照应、反复、铺陈、排比等;对语言的掌握与运用。

  二、幼儿文学的创作原则——快乐原则

  快乐原则是充分顾及幼儿心理年龄特点的原则——可以迎合他们活泼可爱的天性
  快乐原则强化了幼儿文学的审美功能——契合幼儿审美意识,满足听赏的欲望
  快乐原则有利于重塑民族性格——游戏精神和幽默意识

  三、幼儿文学创作的基本要求

  题材:文学作品中用以构成艺术形象、体现主题的具体生活材料
  ——题材要求:以幼儿熟悉的生活和能理解的事物为主
  主题:文学作品中通过其形象体系显示出来的中心思想。
  幼儿文学的三大主题:培养幼儿优良品质方面的主题:勇敢、爱劳动、爱学习、文明习惯、团结互助。知识性主题:知识儿歌、知识故事、知识童话、谜语、知识散文、科学文艺。趣味性主题:即“无主题之主题”,目的是营造快乐的心理氛围。
  ——主题要求:单纯、浅显、明确、健康
  情节:文学作品中人物经历的种种矛盾和他的整个活动过程,它由能显示人物与人物之间、人物与环境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具体事件组成
  ——要求:编排简单、生动有趣、有头有尾
  结构:文学作品内容的组织、安排和构造
  ——要求:单纯。故事、戏剧宜用顺叙(按时间、事件发生先后),避免插叙、倒叙、
  补叙、以线性结构编排为主,一条线索贯穿全文
  形象:主要指人物形象的塑造,幼儿文学作品中出现频率最多的是类型人物
  类型人物的特点:性格基本没有变化,人物共性掩盖了个性,人物生活和细节单一化,一般只针对人物某方面的品质。幼儿文学的人物形象有:常人形象、拟人形象和超人形象三种。
  语言:能否使用好幼儿语言是作品成功与否的关键。幼儿文学语言的四项要求:浅显:多用名词、实词、简单句;形象性:多用摹声、比喻、拟人、夸张;音乐性:多用节奏、音韵、反复等手法;动作性:多用有动感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