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和
     宏观调控

第一节 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

一、社会总产品

1.社会总产品
  社会总产品是各个社会形态社会再生产共有的经济范畴。社会总产品既是生产的结果,又是分配的出发点。社会资本的再生产是从总产品的实现开始的。总产品实现之后,社会资本再生产才能开始进行。
  社会总产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的总和。社会总产品有两种表现形式:物质形式和价值形式。社会总产品在物质形式上表现为当年所生产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和;在价值形式上表现为已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并已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新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总和,也称为社会总产值。
2.社会总产品的物质形式
  社会总产品的各种物质形式,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的保证和基础,反映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在社会总产品的物质形式中,既有生产资料,又有消费资料。生产资料扣除用以补偿生产中已消耗掉的部分以后所剩余的部分,可以用作扩大再生产所需生产资料的积累;消费资料扣除用以补偿已经消费掉的部分以后所剩余部分,可以用作消费资料的积累。因此,不断地增加社会总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提高其质量,对于扩大再生产规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意义重大。
3.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式
  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式,由三个部分组成:在生产过程中已消耗的并已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c);劳动者新创造的为满足自己及家属生活需要的价值(v),劳动者新创造的为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m)。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是物化在总产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社会总产品中的社会劳动量是由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构成的。
  社会总产品是物质形式和价值形式的统一。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生产中技术装备的比重会不断提高,转移到社会总产品中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会不断增加。又由于现代科学的发展,科学劳动是高级的复杂劳动,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因而产品中新创造的价值也在不断增加。在对社会总产品进行分配时,既要核算社会总产品的物质形式,又要计算其价值形式,以保证在国民经济的运行中,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关系。
4.社会总产品的结构
  社会总产品的结构,就是各个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在总产品中所占的比例。有的部门生产的产品在总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大,有的则小。而这又是由产业结构和各个部门的结构所决定的。由于经济技术发展的水平是不断变化的,产业结构和各个部门的结构也是发展变化的。在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各部门的有机构成也低,总产品中各种机械设备所占的比例就相应地比较小。反之亦然。总之,随着产业结构和各个部门结构的改变,社会总产品的结构也会随之改变。
5.社会总产品的分配
  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大致是:
  从社会总产品中首先应该扣除:第一,用来补偿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部分。扣除这一部分是保证社会的简单再生产。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这是用于生产积累的部分。没有这部分,社会生产力就不能得到发展。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剩下的社会总产品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在把这一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中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第二,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
  从社会总产品中作了上述各项扣除后,将剩余部分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在劳动者个人之间进行分配。
  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是一项关系到各方面物质利益的十分复杂的工作,实现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兼顾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二、国民收入

1.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是指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之后剩下来的那一部分社会产品。它也具有物质形式和价值形式。
  从物质形式上看,它表现为物质生产部门当年新创造出来的那一部分财富,既包括当年生产出来的全部消费资料,也包括扣除用于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以后所剩下的那部分生产资料。
  从价值形式上看,它表现为物质生产部门当年新创造的价值,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净产值。它包括两部分:为满足自己及家属需要的价值(V),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m)。
  国民收入是由物质生产部门和为物质生产部门直接服务的劳动者创造的,这些部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单位、邮电、通迅业以及作为生产过程继续的那一部分商业。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创造国民收入,当前理论界仍在争论中。国民收入被视为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综合性指标。一个国家按人口计算的国民收入多少,基本上反映了该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富裕程度。一个国家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比较确切地反映了该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还比较低,国民经济再生产规模的扩大,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都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紧密相关。因此,加速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2.国民收入的增长的影响因素
  国民收入的增长,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增加投入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量。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新创造的产品价值量与活劳动消耗量成正比。劳动量的增加或减少,还与劳动者人数、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力素质、劳动的复杂程度等等诸因素有关。同时,劳动过程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过程,因此,增加劳动量在一定条件下,要受到生产资料的制约。
  2)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率的提高,表现为“活劳动”的节约,也就是以较少的劳动耗费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或者在同样的劳动耗费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从而使按实物量计算的国民收入增多。如果按固定价格计算,国民收入的价值量也会增多。
  3)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在社会化大生产中,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劳动力增长是有一定限度的,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必须大力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和劳动熟练程度,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4)生产资料的节约。生产资料的节约就是“物化劳动”的节约,也就是意味着用同样多的原材料和机器,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者用较少的原材料和机器,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减少社会总产品中用于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部分,从而使国民收入的比重相应提高。
  5)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并不直接创造社会总产品,但是,发达的第三产业,对于商品流通渠道顺畅,迅速沟通经济信息,为物质生产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生产资料、加速物资周转、减少资金量创造更充分的条件,从而促使国民收入的迅速增长。

三、国民生产总值

1.国民生产总值
  所谓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它原先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用以综合反映经济活动的总成果的指标。通常使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有三种方法:
2.国民生产总值的三种计算方法
  1)一种叫做支出法,也称“最终产品法”。它是按照全社会最终使用的产品来进行计算。这实质上反映的是国民支出的方向。这包括以下项目:①个人购买的物品和服务;②政府购买的物品和服务;③国内总投资(包括储备增加额);④商品出口与进口的差额;⑤国外要素(国外投资等)收入与支出的差额。这五项价值之和即为国民生产总值。
  2)另一种叫做收入法,也称“成本法”。它是把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要素报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加上税金、固定资本折旧求得国民生产总值。这实质上反映的是国民生产和国民收入的形成过程。联合国国民核算制度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包括下列项目:①雇佣人员报酬(工资、薪金、雇主为雇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的各项支出);②营业盈利(包括津贴在内的总收入减去原料、燃料消耗、固定资本消耗(折旧)、雇员报酬和间接税以后的剩余部分,即利润、利息、租金等收入的合计);③固定资本消耗(折旧);④间接税;⑤津贴。以上前4项之和减去第5项,便是国民生产总值。
  3)第三种方法叫做生产法,也称“部门法”。它是按照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所有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量国民生产总值。这实质上反映的是国民生产的来源。计算方法是:农、林、渔业,矿业,制造业,运输业,电煤气水业都按“增加值”计算,即从各自的总产值中减去外购原材料和燃料的价值。商业、生活服务业以及金融、银行等部门,也按“增加值”计算,即从各自的营业收入中减去外购物品和服务的价值。卫生、教育、政府、军警宪等均以人员工资来计量各自的“服务价值”。家庭服务如雇佣的佣人等,也以其工资计算服务价值。把上述种种经济活动部门的“增加值”和“服务价值”一一加总,所得总额便是国民生产总值。
3.国内生产总值
  1)国内生产总值
  与国民生产总值概念相联系的还有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它是指从国民生产总值中,加入本国“常住居民”投在外国的资本和服务收入、减掉外国投在本国的资本和服务的收入之后的价值总和。“常住居民”包括的人员范围是:居住在本国领土内的本国公民;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常年居住外国,但未加入外国国籍的本国居民。
  2)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相互关系
  可以用一个比较简单的公式来表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相互关系: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本国投在国外的资本和服务的收入—外国投在本国的资本和服务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国外净要素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便于与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比较,加强国际合作,按国际惯例办事,现在也使用“国民生产总值”来进行统计和核算。